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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的马来人与华人及其关系研究》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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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五一三”事件发生之背景[第2页/共12页]

《1956年拉萨陈述书》进一步提出了“补助中学”和“独立中学”的观点。联盟当局真正启动汉文中学改制过程,是1956年12月27日颁布的《汉文中学改成准百姓型中学二十前提》,当年就有槟城的钟灵中学、芙蓉的振华中学和昔加末华侨中学率先改制。但是,这一次改制风波很快就被马华、董总、教总三大机构临时压了下去:华人中学多量改制风波是在《1960年达立陈述书》公布以后,该陈述书建议,从1962年1月1日起,将停止不接管改制的享用部分帮助的黉舍的补助。对华人而言,陈述书带来的丧失是很严峻的:一是在1961年下半年,在72间汉文中学中,有55间(官方公布的数字是,在总计71间汉文中学里,有54直接管改制.17间成为独立中学)接管改制,接管改制的中学除汉文一科外,其他科目全数改成英文讲课;二是,恰是从如何对待改制题目开端,马华公会(对改制持支撑态度)与董教总(对改制持果断反对态度)在汉文教诲题目上的耐久分歧呈现了。在此次改制风波中,华校门生曾展开复课斗争,董教总亦竭尽尽力冀图力挽狂澜于即倒,但终归无济于事,最后连教总主席林连玉的百姓权都被剥夺,西席注册证被刊出;教总参谋严元章博士亦永久被制止出境。

值得重视的是,《1961年教诲法律》第21条第二款还受权:

联盟党在1964年大选中获得骄人的政治上风,鄙人一届即1969年大选到临前却愈来愈多地遭到了来自马来人和华人两个阵营的反对党的威胁。在此期间反对党的生长势头迅猛,也就成了马来西亚议会民主制政体中一个令人存眷的征象。的确,自独立前以巫统为首的党派联盟以及联盟当局的建立始,被解除在联盟以外的其他政党就都被视为政治上的反对党。反对党及反对政治的存在,是马来西亚议会民主制的首要特性之一,也是马来西亚乐于示人的政治佳构之一。但是,很多政治和社会题目也由此而来,且不说反对派政治人物遭到不公道对待乃至毒害事件层出不穷,单单是他们所带来的各种“费事”就令在朝党穷于应对而吃尽苦头。

在20世纪50年代,华校尚招收有大量超龄生。汉文中学接管改制后,顿时带来的严峻题目之一,就是这多量超龄生将被推出校门,必将为社会形成极大的压力。这是因为,按照汉文中学改制前提之一,即“遵循部长所规定之学龄法例计算,凡超龄之儿童各级不得收留,或予以留级;惟法例所准予者,则例外”。别的,因为当时小学升中学测验(1965年该项测验被拔除,小门生毕业后能够直接升人中学),每年要淘汰约莫70%的门生。这两种环境反而为独立中学的持续存在和生长缔造了前提。除了未接管改制的汉文中学外,接管改制的华校同时也兼办独立班,亦称“独立中学”,专门招收被推出校门的超龄生。以是,改制后的最后几年,独立中学在生源方面亦曾有过几年“好景”。固然如此,当局尽管改制,而不吝捐躯多量超龄生的不负任务态度,明显会减轻华裔族群对其改制企图的思疑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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