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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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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与饵,过客止。

老子:「品德经」:第三十章

非以其忘我邪。

故满足不辱,知止不殆,能够悠长。

此二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

老子:「品德经」:第四十一章

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

绝巧弃利,盗贼无有。

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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