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6.9[第5页/共5页]
乐与饵,过客止。
老子:「品德经」:第三十章
非以其忘我邪。
故满足不辱,知止不殆,能够悠长。
此二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
老子:「品德经」:第四十一章
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
绝巧弃利,盗贼无有。
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
上一页
点击功能呼出
下一页
100|6.9[第5页/共5页]
乐与饵,过客止。
老子:「品德经」:第三十章
非以其忘我邪。
故满足不辱,知止不殆,能够悠长。
此二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
老子:「品德经」:第四十一章
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
绝巧弃利,盗贼无有。
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