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官职制度(下)[第1页/共8页]
这九等配置体例(《大唐六典》、《通典》、《册府元龟》等书的笔墨略有差别)把各种官员的功过吵嘴辨别得非常清楚。流外官,以行能功过分四等:清谨勤公为上,执事忘我为中,不勤其职为下,贪浊有状为下下。亲、勋、翊三卫及王府执仗婚事、执乘婚事等佐卫职员皆以其行能功过分为上、中、下三等。《大唐六典·尚书吏部》考功郎条说:
隋唐五代的官员,按规定到了七十岁是要退休的,称之为“致仕”。官员要求致仕叫做“乞骸骨”。如果不满七十但疾病缠身者,也可提早要求退休。反之,若精力充分,体格结实者,虽年过七十也可持续留任。五品以上官员退休,本人应直接上奏天子批准,六品以下退休者,则只要尚书省按规定同一办理便可。致仕以后,如有特别需求,也可再度退隐。
所谓“考课”,包含着两种意义:一是考,就是考查自中心至处所各级官吏在其任职期间履行国度法律的详细表示;二是课,就是遵循国度的行政打算停止督课。总的说,考课就是国度遵循所公布的法律和行政法则,在必然的年限内,对各级官吏停止考核,并依其分歧表示,辨别分歧品级,予以起落奖惩。以是考课轨制又与官吏的铨选任用有着紧密的联络。在封建社会里,考课轨制各个朝代都有其分歧的特性——或详或略,或严或驰。唐朝的考课已构成一个比较完整的政治轨制了。
明经、进士两科,最后只是试策,测验的内容是经义或者是时势。太宗贞观八年(公元634年),进士科加试读经史一部。高宗调露二年(公元680年),进士科加试帖经。永隆二年(公元681年),明经加试帖经,进士加试杂文。这类测验体例,侧重帖经,士子死记硬背,毫无实际意义。至玄宗时,又规定加试诗赋,据《新唐书·杨绾传》载:
州县官吏平常事情,都算职分内应做的事,不在计课以内。所谓“职分”事,据《唐会要》载,大中六年(公元852年)七月考功司的奏文说:
一最四善为上上;一最三善为上中;一最二善为上
一千多年前的唐朝,在行政办理上能建立起一套如此周到而又完美的考课轨制,这是社会汗青生长和中心集权加强的成果。但是,周到的考课轨制并不能从底子上处理封建吏治日趋**的痼疾,加以在履行中弊端百出,到中晚唐期间,藩镇盘据,各占一方,考课轨制也就很难在天下范围内当真履行了。但是,唐王朝所制定的这套考查官吏的轨制,明天,还能给我们以启迪。
唐朝初年,常科测验是由尚书省之吏部考功员外郎(从六品上)主持的,《通典·推举三注》说:“武德旧制,以考功郎中监试贡举,贞观今后,则考功员外郎专掌之”。开元二十四年(公元736年),考功员外郎李昂因诽谤进士李权的文章,大受李权的唾骂。因为产生这个事件,朝官群情纷繁,都以为由郎官主持考场,职位太低,声望不高。因而,玄宗决定把主考权移给礼部,由礼部侍郎(正四品下)主持。而后,历代因循不改。
唐朝官吏的考课轨制
中品以下,四考皆中中者,进一阶;一中上考,复进一阶;一高低考,进二阶;
(三)俸料。唐朝官员的俸料制是唐高宗永徽元年(公元650年)制定的。所谓俸料,包含月俸、食料、杂用,职事官又有防閤或庶仆(一品至五品有防閤。一品防閤96人;六品至九品有庶仆,六品有庶仆15人)。这套内容庞大的俸料制,至唐玄宗时才合为一项。《新唐书·食货志五》说:“开元二十四年(公元736年),令百官防閤、庶仆俸食杂用以月给之,总称月俸”。唐朝官员的俸料法定额数与实际支出常常不同很大,这在处所官特别为甚。其俸钱的来源有几个方面,或以公廨钱充,或以户税充,或以青苗钱充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