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7页/共23页]
如果我想把我学徒时从高贵的豪杰主义出错为恶棍的全数过程写得详详细细,那我将永久也写不完。不过,固然染上了学徒的各种恶习,但我不成能对它们完整产生兴趣。我对火伴们的玩乐很讨厌。当我对干活产生极大的恶感时,我便对统统感到了烦厌。这使我规复了对失之已久的浏览的兴趣。干活时候偷看书,这成了我的新罪恶,我遭到新的奖惩。限定我读书,更激起了我的兴趣,乃至很快便达到痴迷猖獗的程度。驰名的租书店女老板拉・特里布租给我各种册本。我好书坏书都读,也不加遴选,读起来都一样的如饥似渴。我边干活边读书,出去处事也读,上厕所也读,并且一读就是好几个小时。读得头昏脑涨,仍旧忘不了读。徒弟窥测我,抓住了我,把我狠揍一顿,书也收走了。有多少书被撕掉,烧毁,扔到窗外去了!拉・特里布的店里有多少残破不全的册本啊!当我没钱租书的时候,我便拿本身的衬衫、领带、衣物抵账。我每礼拜天那三个苏的零费钱全都送她那儿去了。
我在博赛的糊口体例对我极其合适,如果能待得更长些,我的脾气就完整构成了。这类糊口体例的基调是和顺、亲热、温馨的感情。我以为世上没有谁生来就比我的虚荣心要小。我常因为打动而心高气傲,但随即便重又委靡颓废。我最激烈的欲望是遭到靠近我的统统人的爱好。我很和顺,我表哥也一样,连管束我们的人也都如此。在整整两年里,我既没瞥见也没遭到过卤莽的对待。统统都在我心中培养了受之天然的禀性。瞥见大师对我和统统事情都很对劲,我真是欢愉极了。我总也忘不了,在教堂里答复教理问答时,当我一时语塞,朗贝尔西埃蜜斯面露焦心不安时,我真是无地自容。就此一点已比我当众出丑更使我难受不已的了,但却让我极其打动,因为,固然我对赞美很少动心,但我对惭愧始终是非常敏感的,并且,我能够在此说一句,我并不怕遭到朗贝尔西埃蜜斯的呵叱,反倒是担忧让她痛磨难受。
我的志向被如此肯定以后,便被送去学徒,但不是去钟表铺,而是去了一个雕镂匠家。书记官的不屑极大地打掉了我的锐气,以是这一次我乖乖地去了。我的徒弟名叫迪柯曼先生,是一名脾气暴躁的年青人,没用多久就把我幼时的统统光彩抹掉了,把我多情而活泼的棱角磨平了,在精力上以及景况上都把我弄成了一个真正的小学徒。我的拉丁文、古典文明、汗青,全都被悠长地忘怀了。我乃至都记不得天下上有过罗马人。我父亲,当我去看望他的时候,认不出我是他的心肝宝贝了。对于妇女们来讲,我已不再是阿谁风骚的让-雅克了。我本身都清楚地感遭到朗贝尔西埃先生和朗贝尔西埃蜜斯见到我也认不出他们的门生来了,乃至我无颜面对他俩,并且自那今后,我也没再见过他们。最卑鄙的兴趣、最下贱的恶习代替了我的那些敬爱的文娱,使我把它们忘得一干二净。固然我受过最好的教诲,但我必然是有一种极大的出错的偏向,因为这统统变得如此之快,毫不吃力,就连非常早熟的恺撒也望尘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