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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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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3)[第1页/共3页]

夏,四月,梁孝王薨。窦太后闻之,哭极哀,不食,曰:“帝果杀吾子!”帝哀惧,不知所为;与长公主计之,乃分梁为五国,尽立孝王男五报酬王:买为梁王,明为济川王,彭离为济东王,定为山阳王,不识为济阴王;女五人皆食汤沐邑。奏之太后,太后乃说,为帝加一餐。孝王未死时,财以巨万计,及死,藏府馀黄金尚四十馀万斤。他物称是。

夏,四月,诏曰:“雕文刻镂,伤稼穑者也;斑斓纂组,害女工者也。稼穑伤则饥之本,女工害则寒之原也。夫温饱并至而能亡为非者寡矣。朕亲耕,后亲桑,以奉宗庙粢盛、祭服,为天下先;不受献,减太官,省繇赋,欲天下务农蚕,素有积蓄,以备灾害。强毋攘弱,众毋暴寡;老耆以寿终,幼孤得遂长。今岁或不登,民食颇寡,其咎安在?或诈伪为吏,以货赂为市,渔夺百姓,侵牟万民。县丞,长吏也;奸法与盗盗,甚无谓也!其令二千石各修其职;不事官职、耗乱者,丞相以闻,请其罪。书记天下,使明知朕意。”蒲月,诏赀算四得官。

甲子,帝崩于未央宫。太子即天子位,年十六。尊皇太后为太皇太后,皇后为皇太后。

四年乙未,公元前一四六年夏,蝗。

秋,七月,辛亥晦,日有食之。

大水。

秋,大旱。

夏,四月,地动。旱,禁酤酒。

地动。

春,以岁不登,禁内郡食马粟;没入之。

三月,匈奴入雁门,太守冯敬与战,死。发车骑、材官屯雁门。

汉兴,接秦之弊,功课剧而财匮,自天子不能具钧驷,而将相或乘牛车,齐民无藏盖。天下已平,高祖乃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孝惠、高后时,为天下初定,复驰商贾之律;然贩子之子孙,亦不得官吏为吏。量吏禄,度官用,以赋于民。而山川、园池、贩子租税之入,自天子乃至于封君汤沐邑,皆各为私奉侍焉,不领于天下之经费。漕转山东粟以给中都官,岁不过数十万石。继以孝文、孝景,清净恭俭,安养天下,七十馀年之间,国度无事,非遇水旱之灾,民则人给家足。都鄙廪庾皆满,而府库馀货财;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成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满露积于外,至败北不成食。众庶街巷有马,而阡陌之间成群,乘字牝者摈而不得集会。守闾里者食粱肉,为吏者宗子孙,居官者觉得姓号。故交人自爱而重犯法,先行义而后绌辱焉。当此之时,罔疏而民富,役财骄溢,或至兼并;豪党之徒,以果断于乡曲。宗室有土,公、卿、大夫以下,争于豪侈,室庐、舆服僣于上,无穷度。物盛而衰,固其变也。自是以后,孝武内穷侈糜,外攘蛮夷,天下萧然,财力耗矣!

城阳共王喜薨。

蒲月,丙戌,地动。上庸地动二十二日。坏城垣。

仲春,癸酉,葬孝景天子于阳陵。三月,封皇太后同母弟田蚡为武安侯,胜为周阳侯。

是时,太后忧梁事不食,日夜泣不止,帝亦患之。会田叔等按梁事来还,至霸昌厩,取火悉烧梁之狱辞,白手来见帝。帝曰:“梁有之乎?”叔对曰:“极刑。有之。”上曰:“其事安在?”田叔曰:“上毋以梁事为问也。”上曰:“何也?”曰:“今梁王不伏法,是汉法不可也;伏法而太后食不甘味,卧不安席,此忧在陛下也。”上大然之,使叔等谒太后,且曰:“梁王不知也。造为之者,独在幸臣羊胜、公孙诡之属为之耳,谨已伏法死,梁王无恙也。”太后闻之,立起坐餐,气平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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