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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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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第1页/共5页]

我目瞪口呆。这个特别的题目,虽说它明显太蠢了,但我向来没有想到过,我无言地动动嘴唇。就在同一个夜晚,我学到了写作的目标之一:讽刺;我还学到了写作的圈套之一:情节马脚。芸芸众生中,唯独哈桑教给我。这个目不识丁、不会写字的哈桑。有个冰冷而阴暗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他晓得甚么,这个哈扎拉文盲?他一辈子只配在厨房里打杂。他胆敢攻讦我?

因为俄然之间,阿富汗统统都变了。

“再念一次吧,阿米尔少爷。”哈桑会这么说。偶然我给他念这段话的时候,他泪如泉涌,我老是很猎奇,他到底为谁抽泣呢,为阿谁泪满衣衿、埋首尘灰、悲哀难当的罗斯坦,还是为即将断气、巴望获得父爱的索拉博呢?在我看来,罗斯坦的运气并非悲剧。毕竟,每个父亲的内心深处,不是都有想把儿子杀掉的欲望吗?

我们第一次看西部电影也是两小我,在与那家我最喜好的书店一街之隔的电影院公园,看的是约翰・韦恩的《赤胆屠龙》。我记得当时我求爸爸带我们到伊朗去,那样我们便能够见到约翰・韦恩了。爸爸发作出一阵开朗的狂笑――与汽车引擎加快的声音非常相像,等他能说得出话的时候,奉告我们电影配音是如何回事。哈桑跟我目瞪口呆,愣住了。本来约翰・韦恩不是真的说法尔西语,也不是伊朗人!他是美国人,就像那些我们常常看到的男男女女一样,他们神情和睦,留着长发,吊儿郎本地穿戴五颜六色的衣服,在喀布尔城里浪荡。我们看了三遍《赤胆屠龙》,但我们最喜好的西部片是《七侠荡寇志》,看了十三遍。每次电影快结束的时候,我们哭着旁观那些墨西哥小孩安葬查尔斯・勃朗森――成果他也不是伊朗人。

1973年7月某天,我开了哈桑别的一个打趣。我读书给他听,接着俄然不管阿谁写好的故事。我假装念着书,像平常那样翻着书,但是我说的跟书籍毫无干系,而是抛开阿谁故事,本身诬捏一个。当然,哈桑对此一无所知。对他而言,册页上的笔墨不过是一些线条,奥秘而不知所云。笔墨是扇奥妙的门,钥匙在我手里。完了以后,我嘴里咯咯笑着,问他是否喜好这个故事,哈桑鼓掌喝采。

“太奇妙了。”我又说了一遍,有些喘不过气,比如有个男人在自家后院发明了一处宝藏。下山的时候,各种动机在我脑海炸开来,如同在察曼大道燃放的烟花。你好久没念过这么出色的故事了。他这么说。哈桑在问我题目。

一如既往,还是拉辛汗救了我。他伸脱手,给我一个毫不造作的浅笑:“能够让我看看吗,敬爱的阿米尔?我会很欢畅能读你写的故事。”爸爸称呼我的时候,几近向来不消这个表示密切的“敬爱的”。

我的大门永久为你开着,敬爱的阿米尔。我情愿聆听你诉说的任何故事。太棒了!

我在客堂里的大理石壁炉前面念给他听。此次可没有开打趣,不是照本宣科了,此次是我写的故事!就很多方面而言,哈桑可谓完美的听众。他全然沉浸在故事中,脸上的神情跟着故事的情节窜改。我念完最后一句话,他鼓起掌来,不过没发作声音。

“真的。”

“阿拉保佑,你必定会成为巨大的作家。”哈桑说,“全天下的人都读你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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