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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唐莲》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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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仲:“兄长高瞻远瞩,论才气诡断,堪比古之圣贤。”

陈卿嗣一声痛苦呜叫,杨氏却视若不见,按着草药包在陈卿嗣背上猛蹭,口中还添油加醋道:“弟妹可好?”

李光仲这才缓过神,还是面无人色,歉意道:“娘子吃惊了。”

水碗被扔地上,破裂一地。裴氏愣了半晌,低头很久,也不看李光仲的神采,卷起裤腿,提着苗条纤细的身子,点亮烛火后,谨慎蹲着,拾起地上寥落碎片,又重新泡开一碗热水,双手捧着水碗坐在李光仲身侧。

陈卿嗣深知,就算本身幸运逃回中原,也再无安身安身之地,除非李唐光复,昭雪昭雪,不然,这辈子恐怕是要老死在这,而更可悲的是,陈卿嗣的子子孙孙都会和他一样,困守在这不毛之地,永久不得回归故乡。

陈卿嗣不慌不忙道:“敢问公子,先主公在位这五年间,鄙人可曾讲错?”

陈卿嗣本是个‘泰山崩于前而色稳定’的墨客,脾气孤傲不说,且自视甚高,虽刚过而立之年,可心性早已磨炼到“喜怒不可于色”的境地,天然不会迁怒于一个女人,可面劈面前这个被本身救回性命刚娶进门不敷旬月的老婆,不知为何,陈卿嗣对杨氏心存着一丝害怕和不安。

李光仲拭干额上汗水,接过水碗,叹道:“娘子之情,山高水远,跟我着,你刻苦了。”

唐朝金银坑皆是任民开采,官府不由,直至北宋年底,方有官禁官冶。陈卿嗣的第一个身份便是交州本地两座金坑十一座银坑的仆人,换而言之,其手中握有不匪财产,只不过陈卿嗣夙来低调,为了掩人耳目,布衣素食,深切简出罢了。这十三年来,为了暗中庇护李光仲,陈卿嗣散尽财力,暗置黑甲卫,与武氏翅膀鹰犬周旋。

“生儿生女,皆是天意,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李光仲并未发觉裴氏的恍忽,连连点头,眉宇伸展道:“我祖父十七岁时,便有家父,家父十八岁时便有我,我祖我父身故他乡,只盼能早早替祖宗传下香火,以告慰他们的在天之灵。”

身为李光仲的媒人,陈卿嗣的脸上却暴露难堪之意。

与城西繁华之所分歧,城东早已是落魄之地,但这里本不该如此荒废。交趾自汉朝起,以多产金,银,象齿,丹砂等宝贵之物闻名,直至南北朝时,仍有外洋客商慕名而来,交趾本为西来商船交集之地,其货通便利,商贾流窜,本是极其发财,单说交趾城池,其城高池深,坚固非常,皆是当时之金银混沙所筑。但是好景不长,隋大业后,天下大乱,交趾西边蛮夷堆积,趁机暴动,簇拥而起,纷繁打劫来往额商贾船队。隋炀帝平乱四方,有力自保,朝廷处所官员自始至终不正视,态度沉默,长此以往,大部分西来商船便改道广州停靠,昔日繁华便垂垂荒凉。自贞观年后,朝廷建立安南都护府,交州多产金银,交邕两州常被蛮夷扰乱,交通不便,朝廷为防六诏偷袭,城中大部分军府都建在城西,城池加固频繁,相对安然,而城东阵势较低,临入海口,每逢暴雨,城中积水便有己尺之高,足可划桨而过,久而久之,交趾城东便成了瘟疫众多的废墟,切当的说,更像是座替活人筹办的坟场。

“公子没有听到城中传言?”

李光仲住城西,陈卿嗣则住城东,从城西走向城东,这段路,陈卿嗣走了不下千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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