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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经注》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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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清水(1)[第1页/共5页]

濩泽水又东南,注于沁水。

又东入于河。

沁水即少水也,或言出谷远县羊头山世靡谷。三源奇注,迳泻一隍,又南会三水,历落出,摆布近溪,整齐翼注之也。

又东,长泉水注之,源出白鹿山,东南伏流,迳一十三里,重源濬发于邓城西北,世亦谓之重泉水也。又迳七贤祠东,摆布筠篁列植,冬夏稳定贞萋。魏步兵校尉陈留阮籍、中散大夫谯国嵇康、晋司徒河内山涛、司徒琅琊王戎、黄门郎河外向秀、建威参军沛国刘伶、始平太守阮咸等,同居山阳,结得意之游,时人号之为竹林七贤。向子期所谓山阳故居也。先人立庙于其处,庙南又有一泉,东南流注于长泉水。郭缘生《述征记》所云,白鹿山东南二十五里,有嵇公故居,以居时有遗竹焉,盖谓此也。其水又南,迳邓城东,名之为邓渎,又谓之为白屋水也。

又东南迳合城南,故三会亭也,以淇、清合河,故受名焉。净水又屈而南,迳凤皇台东北,南注之也。

雹水又东南,入于净水。

公曰:唯其才也,释而用之。长明沟水东入石涧,东流,蔡沟水入焉。水上承州县北白马沟,东分,谓之蔡沟,东会长明沟水,又东,迳修武县之吴亭北,东入吴陂,次北有苟泉水入焉。水出山阳县故修武城西南,同源分拨,裂为二水,南为苟泉,北则吴渎,二渎双导,俱东入陂。山阳县东北二十五里,有陆真阜,南有皇母、马鸣二泉,东南合注于吴陂也。次陆真阜之东北,得覆釜堆。堆南有三泉,相去四五里,整齐合次,南注于陂泉。陂在浊鹿城西,建安二十五年,魏封汉献帝为山阳公,浊鹿城便是公所居也。陂水之北,际泽侧有隤城。《春秋·隐公十一年》,王以司寇苏忿生之田,攒茅、隤十二邑与郑者也。京相璠曰:河内修武县北有故隤城,实中。当代俗谓之皮垣,方四百步,实中,高八丈。际陂北,隔水一十五里,俗所谓兰丘也,方二百步。西一十里,又有一丘际陂,世谓之敕丘,方五百步,形状相类,疑即古攒茅也。杜预曰:二邑在修武县北,所未详也。

又南出山,过沁水县北。

《汉书》称,越相吕嘉反,武帝元鼎六年,巡行於汲之新中乡,得吕嘉首,因觉得获嘉县。后汉封侍中冯石为侯国。县故城西有汉桂阳太守赵越墓,冢北有碑,越字彦善,县人也,累迁桂阳郡、五官将、尚书仆射,遭忧服阕,守河南尹,建宁中卒。碑东又有一碑,碑北有石柱,石牛、羊、虎,俱碎,沦毁莫记。

谓之清口即淇河口也,盖互受其名耳。《地理志》魏郡曰:清河水出内黄县南。内黄无净水可来,统统者惟钟是水耳。盖河徙南注,净水渎移,汇流迳绝,馀目尚存,故东川有清河之称,相嗣不竭。曹公开白沟,遏水北注,方复故渎矣。

沁水南迳阳阿县故城西。《魏地盘记》曰:建兴郡治阳阿县。郡西四十里有沁水,南流。沁水又南,与濩泽水合,水出濩泽城西白涧岭下,东迳濩泽。《墨子》曰:舜渔濩泽。应劭曰:泽在县西北。又东迳濩泽县故城南,盖以泽氏县也。

沁水东迳野王县故城北。秦昭王四十四年,白起攻太行道绝,而韩之野王降。

汉大司马张扬为将杨丑所害,眭固杀丑屯此。欲北合袁绍。《典略》曰:眭固,字白菟,或戒固曰,将军字菟而此邑名犬,菟见犬,其必将惊,宣急去。固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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