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合理与合法[第3页/共3页]
“五百文一匹。”
“没有啊。”
萧家鼎没有直接改,他想尽能够的跟上面的书吏互换一下定见,让他们晓得今后这类案子应当如何措置。同时,还要让差役去把阿谁给钱的人也抓来打屁股。
详细到本案,措置弊端有两个处所,一个是只抓了这个索要的人定罪,没有抓阿谁给钱的人定罪。另一个弊端的处所,便是赃款的措置,判词是要交复原主,而按唐律,则应当充公入官。
以是,他站了起来,正要去刑房,俄然又站住了,接着揣摩这件案子。这案子不就是个不当得利吗?如果在当代,对于补偿数额,两边是能够协商肯定的,多陪一点少赔一点都没有甚么。当然,赔得太多了也有失公允。别的,这类不当得利如何能充公充公呢?应当还给原主啊。现在,本身却要把这个本来公道的讯断改成一个不公道但是合适唐朝法律的讯断,有这个需求吗?
等等!萧家鼎心中暗想,他为甚么要用这么便宜的代价卖给本身一栋宅院,还不是因为本身前面有唐临?固然内里都在传本身是唐临的亲信,但是唐临究竟是如何一小我,本身实在一无所知,乃至都不晓得他是谁。面对如许一个伯乐,本身这匹“千里马”可得摸准了再出招,如果他是个赃官,那本身贪便宜买下这低价宅院天然不会有太大题目,如果他是个清官,并且嫉恶如仇,悔恨败北,那只怕晓得了立马就会一脚将本身踢开,乃至还要踩上一脚。那样一来,大好前程可就全泡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