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噩梦3[第2页/共4页]
“甚么?”
丽莎畴昔是阿蕾莎的朋友。阿蕾莎,也来自于《沉寂岭》,也是呼唤我来这个天下的人,是个关头人物。有人信赖她是幕后boss,有人信赖她是我们阵营的刁悍帮手,但是临时不成得知。
你或许没听过一个以烧死巫师为目标的猖獗教会萨麦尔,但是你必然听过伏地魔吧?
“那真是不错。”我瞥他一眼,如此道。
“起码和我不是同届的。有空你能够问问斯内普传授。”
丽莎是一个诱人的金发美女,她来自《沉寂岭》这个故事,是我们在逃命过程中,于一个小镇的烧毁病院里捡到的护士。她当时惊骇地躲在床底,死活不肯出来,天晓得那病院已经烧毁成那样了,她如何还会呆在那边。幸亏我们把她救出来了,不然真怕她被丧尸吃了。
“嘿,阿瑞斯,你刚才是不是说我了?”
德拉科揪着才扒了皮的兔子转头,而杰克眨了一下眼睛调皮隧道:“对,保持三秒,趁便笑一个,我需求你做画里的男配角。”
我本名叫李梅琳,中国人,本是个毫无特别才气的当代人,来自于和你们一样的天下。最喜好的事情大抵是睡觉,吃饱了就睡,然后还是睡,再是睡。糊口对我来讲本来很安闲,可厥后因为一些特别启事,我和我的一名老友被玄色龙卷风带进了一个非常独特的天下,这期间,出于某种机遇偶合,我不得不改名叫阿瑞斯,同时还遇见了几位一样穿越来的巫师们,然后我们这群本毫无交集的人,就在这天下里开端了非常可骇、刺激偶尔还挺带感的冒险糊口。
“不,我当然喜好,丽莎蜜斯。但是我畴昔画的工具有太多金头发了。以是请你谅解我此次没拿你做模特。”
“那么,日记写完了?”
“呵呵,多谢……”我无法地笑道。
“是呢。”
阿瑞斯这个名字在古希腊是战神的意义,本来只是随便借用我弟弟的网名,可没想厥后这很巧地表现了我厥后的角色。实在,一开端我觉恰当战神这么暴力还需求体力和肌肉的事一辈子都和我无缘,但是现在的环境是我正在担负这角色并被推上风尖浪口,成为这个丧尸谷里头最惹人谛视标家伙。
普通状况下,我最大的才气是放火,还会使枪,我的力量也很大,同时,因为构成这个天下的故事和游戏我根基都读过,以是我很体味这个天下。
这个老魔头是我们的头号大敌,无时无刻不想抓住我们,我也很确信万一再落到他手里,我们必定死定了,只要想着这位仁兄,我一个头两个大。
正说着,一个身着红色衣服的性感女人抱着一堆木料走到了我身边,我躺在地上,昂首看她一眼,笑道:
起首是德拉科,我的好战友的同时也是我家那位,你懂的。
很幸会,我就是配角了。
再比如说,裂头犬,就是那种头被劈成两半,甩个头能瞥见脑筋的活蹦乱跳的小狗,很敬爱吧?斯内普传授曾经诡计用阿瓦达索命咒清算它们,可他最后足足发了好几次才让它们安眠。这类小东西在迷雾里很多,被咬一口能没掉半根腿骨。
幸亏,环境固然卑劣,我有一些非常虔诚的火伴,他们伴随我度过了很多艰巨时候,我很急于将他们全都先容给你们。可惜我们十来人的步队现在被分离得只剩下三小我了,我只能先和你们先容目前陪着我的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