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11|[第1页/共3页]
不到黄河心不死,不撞南墙不转头,完颜绰不是那么死脑筋的人。
完颜绰点点头,表示本身晓得了。
完颜绰之以是这么感慨是有启事的,他本身就是个冒牌货,国庆长假,宅在宿舍里熬夜看了本三流武侠小说,还没来得及看到大结局,困意袭来,昏睡了畴昔,谁晓得眼睛一闭一睁,就莫名其妙地穿越到了这个鬼处所。一开端,完颜绰还没认识到本身穿到了一本武侠小说里,毕竟他成心识的时候,正处于襁褓中的小婴儿期间,跟着春秋逐步增大,完颜绰越来越感觉不对劲,这跟他体味的汗青不一样啊!厥后细心一想,可不是不一样吗?这里交代的统统都合适了阿谁坑爹的武侠天下背景。
到现在为止,女真人入关已经百余年,金国国主醉心于汉族的典章轨制,礼乐文明,大力推行汉化,就拿中都来讲,金汉混居,相互通婚,完颜绰的生母也是宋人,金国百姓大多都会说汉语,可见金宋两国
私内心,哪怕身上留着金国宗室贵胄,完颜氏一族的血,明显就是女真人,完颜绰也老是时不时产生一种本身是汉人的错觉,潜认识里他也是更情愿靠近宋国的,不得不承认,这就是中原文明的刁悍之处,胡虏无百年之运,此话公然不假。
换好了一身锦衣华服,完颜绰刚一出府,就见到一个鼻梁矗立,边幅漂亮的青年男人骑着高头大马,等在府外,此人恰是完颜绰的生父,荣王完颜洪熙。原著中描述完颜洪熙,说他强干夺目,野心勃勃,一心想要兼并宋朝,分裂蒙古,让金国成为真正的天下共主,是原著中鼎鼎驰名的大反派,实在,以一国之王爷来讲,有此雄图弘愿也无可厚非,对完颜绰来讲,切身打仗这么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豪情上实在很难以均衡。
完颜绰的结局当然令人怜悯,但大部分都是他本身作出来的,也能够称之为自作自受,不过这事儿如果落到本身身上,那就不但仅是一个苦楚二字能够描述的了,一想到本身成年后不久就会因为跟男主争风妒忌而死得很惨,完颜绰就感觉一把酸楚泪。
此地乃是当时天下第一形胜繁华之地,即便是宋朝的旧京汴梁、新都临安,也是有所不及。红楼画阁,绣户朱门,雕车竞驻,骏马争驰,高柜巨铺,尽陈奇货异物;茶坊酒坊,但见华服珠履,真是花光满路,箫鼓喧空;金翠耀日,罗绮飘香。
呵呵,这年初,穿越都不敷风行了,大师都改风行穿书了吗?
领受了这具身子,完颜绰才不想重蹈复辙,跟书中的完颜绰落得一个结局,既然明晓得凭本身的机遇没体例在这个武侠天下里混成一代妙手,如鱼得水,还不如见好就收,趁早另谋前程来得要紧。
大金国,中都。
既来之,则安之。
真真是一副乱世承平的局面。
不成!绝对不能就这么认命。不是说嘛,我命由我不由天!谁要那么凄惨痛惨地非命啊!完颜绰惜命的很,他还想长命百岁,享尽世上的繁华繁华呢。
完颜绰这个不谨慎穿书了的不利蛋,从领受这具身材开端,他就是荣王世子,汉文名完颜绰,是他才看过的那本三流武侠小说里的人物,还是个坑爹的炮灰人物,书中的结局是为了杀人灭口而被女配角设想坑杀,中毒身亡,死状惨痛,没有棺木,没有陪葬,只要两张草席,尸身还惨被栖息在四周的一群乌鸦啄食殆尽,无贫苦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