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作者的穿越素养[第2页/共2页]
到本身穿越了,是身为作者的根基素养。
花知婉仓猝摘下耳机,不动声色地用目光搜索四周能拿到的兵器。她没推测世上有这么没寻求的小偷,入室掳掠竟然选了她这么个破褴褛烂的单身公寓。
并未感到身材有之前那种扯破般的不适,她抬手,摸了摸本身的头和腹部。――竟一点也不痛。
沉着地翻开电脑屏幕,在暗掉的桌面上,她瞥见了一张熟谙的脸。
“我,穿越了。”
“咦?如何会……”
眼球痴钝地往左挪动,花知婉用余光瞥见,大草原上有一只土狗,在悠哉悠哉地漫步。
土狗:“……”
它逛逛停停,最后,在路过她边上的时候,抬起一条腿……
《酒尊兰魔》这篇文怕是永久没有作者来填坑了。
大抵,远处有一条小小的河。因为她听到了水流冲刷石子的声音,明快而活泼。
从阳台爬出去的小偷没推测这么迟了屋里的人还没睡,煞白的面庞隐在电脑的幽幽绿光当中,如同天国传送来的女鬼。
很好,这一点也敏捷地体味了。
遵循穿越的传统走向,花知婉在这一刻应当就成为了新晋女配角。
满手鲜血的小偷跪在地上痛哭流涕,那副哀思欲绝的模样,仿佛刚死的人是他亲生爹爹;仿佛刚才捅人的底子不是他。
按住枕在脑袋上面的电脑,花知婉淡定地爬了起来。
真可惜,明显纲领都已经写好了。――花知婉最后一件想到的事情是这个。
从一无统统,写到用稿费买了一间属于本身的小公寓,她觉得本身会在写作上有更大的成绩,没想到就在本日止步于此。
花知婉:(=_=)
花知婉一脸端庄地给出了专业的评价。
人吓人,吓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