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包治百病[第1页/共3页]
在钱瘦子孔殷的期盼沈风早点呈现的时候。
沈风换上了一件洁净的红色短袖和一条简朴的蓝色牛仔裤。
当然他还直接喊了发型师来这里,帮沈风修剪了一下头发。
这片萎缩的紫叶草叶子,能够是因为和玉珠放了一晚,竟然没有持续萎缩下去。
围在吴仙师摊位中间的人,看到沈风在空中上写的四个大字后,他们纷繁打量着这年青人。
这句实话传入四周的人耳朵里,仿佛是变成了一个笑话。
吴仙师眼角的肌肉直跳,不过,明天自从不竭放屁以后,他便秘的弊端公然好了,早晨也没有失眠的症状了。
“小子,你要不要脸皮了?”
吴仙师好歹打扮的道骨仙风,春秋也摆在那边,对于四周的人来讲略微有点佩服力。
“咳咳!”
没有让许东和许文星跟着,沈风本身分开了天豪KTV,只说早晨会返来。
时不时的摸一下本身嘴唇上的两撇小胡子,吴仙师摆出了一副高人的模样,对着面前一名老迈姐,说道:“你这病不是平白无端患上的,你祖坟的风水不是很好啊!如果你想要完整病愈,那么必必要把你家的祖坟迁徙到一块风水宝地去。”
吴仙师见状,他如同被踩了尾巴的猫,直接从椅子上跳了起来,他可不想再当众放屁了。
“每一道我开过光的灵符,全数是破钞了我心血的,念在和你有缘,你就给个五千吧!这五千你给到我手里,以后我也是去捐给有需求的人,做人要多积德好施,要不然……”
明天是吴仙师第一次来第一群众病院四周。
吴仙师看到围观人群中的沈风以后,他的神采突然之间变得丢脸非常,整张脸完整的生硬了起来,虽说沈风换了一身衣服,并且头发也剪短了,但化成为灰烬他也能够认出这个让他气的要吐血的小子。
沈风点了点头,说道:“我的医术在地球的确能够称得上是第一了。”
天豪KTV的总店内。
“年青人,天下上最顶尖的大夫,也不敢说包治百病的,你的医术莫非是天下第一吗?”一个老头诘责道。
吴仙师假装咳嗽了两声:“这位朋友倒是恰好和我熟谙。”
他必然要在这比来几天内赚足一大笔钱,然后拿了身份证以后,立马回家看望父母。
只是他的话还没有说完,一道略显熟谙的声音便传入了他的耳朵里:“吴仙师,没想到我们这么快就又见面了。”
对此许东和许文星不敢逆了沈风的意义。
明天吴仙师在古玩城丢脸丢大发后,他底子没有脸在古玩城呆下去了。
他不断的深呼吸着,试图让本身保持沉着,现在四周都是他的主顾,已经从古玩城内来到这里了,他的招牌千万不能够再次被砸了。
他晓得本身所谓的那家亲戚,白日全数要去上班,根基上是没有人在家的。
他们找吴仙师算卦也算是碰碰运气。
只见两撇小胡子的吴仙师,他竟然在病院四周摆起了地摊。
看来沈风也算是他的同业了?难怪明天忽悠的本领也不小,应当是有一点医术的,只是如果真的能够包治百病,还用得着来摆地摊吗?
那位老迈姐一脸焦心的问道:“仙师,除了迁徙祖坟,另有其他体例吗?你看我也不像敷裕的人,要找一块风水宝地,用度必定不小。”
以是,在吴仙师眼里,沈风只是一个有点医术的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