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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中的豪情让人亢奋,他每一次都进得很深,炽热豪情的摩擦让暖和尖叫出声,又被他狠狠地堵住。
发了微博,顺带着发了一张很昏黄的照片,不熟谙的人必然看不出来是叶非墨,因为是背光拍的,拍得很成心境,就像杂志一样,只瞥见一道苗条文雅的背影,看不出来是谁。有点海报和杂志的感受。
她气质清纯,可这一身旗袍上身,几近完整颠覆了本身的形象,成熟娇媚,仿佛旧上海那种活在孤单中单独盛放的女人,带着一种邪魅的气质,眉宇间透出慑人的魅力。
过后,暖和瘫软在沙发上,好久没匀过一口气来,两人拥抱在一起挤在小小的沙发上,窗外北风吼怒,室内却和缓如春。
旗袍的魅力,有这么大吗?
叶非墨看着镜中的女人,一种高傲之感油但是生,这么明艳动听的女子是他的老婆,他最敬爱的女人,如此巧笑倩兮在他身边,她是他的一朵解语花,又是他的罂粟花。
杜蜜斯身材也很好,略微显得丰润了些,珠圆玉润的感受,更合适穿旗袍,一点都没有痴肥的感受,但是,她没有去辩驳叶非墨的话。
那神采就是,世上除了我老婆没人把握得了这件旗袍的模样。
费玲默了,痴肥?
孤单梧桐深院锁清秋,糊口在旗袍中的女人身上老是带着一种光阴沉淀下来的魅力,这一款旗袍本来就以怀旧为主题,暖和穿在身上,就如女人如花开在凡尘孤单中,满盈着花朵开在冷风中的暗香,孤芳自赏,以最文雅的姿式沉淀着繁华尘凡的斑斓。
“我不穿马褂。”叶非墨说道,他看向镜子中的他们,掠过一抹笑意,暖和真都雅,两人站在一起就像金童玉女,天生一对。
“滚!”暖和笑骂,浑身粘腻得难受,推着他起来,坡上外套去放沐浴水,叶非墨笑着扫起地上散落的衣服,随后也到浴室沐浴。
叶非墨在床上一向很禽兽,却极少这么失控,她更喜好他能和顺一点,明天失控的他,仿佛她是他的十世仇敌……
费玲说道,“叶总,杜蜜斯脾气不好,如果她晓得了……”
叶非墨在她耳边低声说,“我有打动了,你说都雅吗?”
叶非墨本身都没想到,暖和穿戴旗袍,竟然美到这类境地,他也从不晓得暖和竟然能有如许魅惑的气质,那一股暗香劈面而来,他俄然有一种让她穿戴旗袍就这么做一遍的感受。
她算看出来,如果暖和穿得合适,他必然要拿到这旗袍,到时候……
上了微博转了会儿,暖和无聊发了一条微博。
两边都获咎不起,她很难堪。
美极了!
他甘心沉湎的女子。
费玲也微微惊奇,本觉得暖和穿戴不必然都雅,却没想到,出乎不测的都雅。
她感受本身就像油锅里的鱼,浑身滚烫,翻滚在油热里,总想逃离,却别无他法,只能沉湎,沉湎,跟着他的行动一起沉浮在情yu的天下中。
费玲实话实说,“这是十年来张夫人最好的旗袍,一出来就有很多名媛蜜斯看中。”
叶非墨总算了解为甚么林宁说她好上色,想要风尘就风尘,想要清纯就清纯。
暗蓝色的旗袍,颈部至锁骨位置以透视的设想去解释旗袍的性感之美,给人以若隐若现的感受,无袖设想,暴露一双苗条均匀的玉臂。
“都雅吗?”暖和红着脸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