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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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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1)[第4页/共5页]

丙午,立皇后许氏。后,车骑将军嘉之女也。元帝伤母恭哀后居位日浅而遭霍氏之辜,故选嘉女以配太子。

建始二年庚寅,公元前三一年春,正月,罢雍五畤及陈宝祠,皆从匡衡之请也。辛巳,上始郊祀长安南郊。赦奉郊县及中都官耐罪徒;减天下赋钱,算四十。

建始四年壬辰,公元前二九年春,正月,癸卯,陨石于亳四,陨于肥累二。

夏,上悉召前所举直言之士,诣白虎殿对策。是时上委政王凤,议者多归咎焉。谷永知凤方见柄用,阴欲自托,乃曰:“方今四夷宾服,皆为臣妾,北无熏荤、冒顿之患,南无赵佗、吕嘉之难,三垂晏然,靡有兵革之警。诸侯大者乃食数县,汉吏制其权益,不得有为,无吴、楚、燕、梁之势。百官盘互,亲疏相错,骨肉大臣有申伯之忠,洞洞属属,谨慎畏忌,无重合、安阳、博陆之乱。三者无毛发之辜,窃恐陛下舍昭昭之白过,忽六合之明戒,听晻昧之瞽说,归咎乎无辜,倚异乎政事,重失天心,不成之大者也。陛下诚深察愚臣之言,抗湛溺之意,解偏驳之爱,奋乾刚之威,平天覆之施,使列妾得大家更进,益纳宜子妇人,毋择好丑,毋避尝字,毋论年齿。推法言之,陛下得继嗣于寒微之间,乃反为福;得继嗣罢了,母非有贱也。后宫女史、使令有直意者,广求于寒微之间,以遇天所开右,慰释皇太后之忧愠,解谢上帝之谴怒,则继嗣蕃滋,灾异讫息!”杜钦亦仿此意。上皆以其书示后宫,擢永为光禄大夫。

汉纪二十二(起屠维赤奋若,尽著雍阉茂,凡十年)

丁丑,匡衡坐多取封邑四百顷,监临盗所主守直十金以上,免为庶人。

给事中平陵平当上言:“太上皇,汉之鼻祖,废其寝庙园,非是。”上亦以无继嗣,遂纳当言。秋,玄月,复太上皇寝庙园。

冬,十仲春,作长安南、北郊,罢甘泉、汾阴祠,及紫坛伪饰、歌女、鸾路、髐驹、龙马、石坛之属。

壬子,封舅诸吏、光禄大夫、关内侯王崇为安成侯;赐舅谭、商、立、根、逢时爵关内侯。夏,四月,黄雾四塞,诏博问公卿大夫,无有所讳。谏大夫杨兴、博士驷胜等对,皆觉得“阴盛侵阳之气也。高祖之约,非功臣不侯。今太后诸弟皆以无功为侯,外戚未曾有也,故天为见异。”因而大将军凤惧,上书乞骸骨,辞职。上优诏不准。

匈奴单于遣右皋林王伊邪莫演等奉献,朝正月。

十仲春,戊申朔,日有食之。其夜,地动未央宫殿中。诏举贤能刚正能直言极谏之士。杜钦及太常丞谷永上对,皆觉得后宫女宠太盛,妒忌专上,将害继嗣之咎。

八月,有两月相承,晨见东方。

上即位之初,丞相匡衡复奏:“射声校尉陈汤以吏二千石奉使,颛命蛮夷中,不正身以先下,而盗所收康居财物,戒官属曰:‘绝域事不覆校。’虽在赦前,不宜处位。”汤坐免。后汤上言:“康居王侍子,非王子。”按验,实王子也。汤下狱当死。

建始元年己丑,公元前三二年春,正月,乙丑,悼考庙灾。

壬戌,以少府张忠为御史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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