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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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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1)[第4页/共4页]

蒲月,匈奴单于遣弟呼留若王胜之来朝。

汉纪十九(起昭阳太渊献,尽玄黓涒滩,凡十年)

五凤三年丙寅,公元前五五年春,正月,癸卯,博阳定侯丙吉薨。

又,乐陵侯史高以外属民侍中,贵重,霸荐高可太尉。天子使尚书召问霸:“太尉官罢久矣。夫宣明教养,通达幽隐,使狱无冤刑,邑无盗贼,君之职也。将相之官,朕之任焉。侍中、乐陵侯高,帷幄近臣,朕之所自亲,君何越职而举之?”尚书令受丞相对,霸免冠赔罪,数日,乃决。自是后不敢复有所请。然自汉兴,言治民吏,以霸为首。三月,上幸河东,祠后土。减天下口钱;赦决死以下。六月,辛酉,以西河太守杜延年为御史大夫。置西河、北地属国以处匈奴降者。广陵厉王胥使巫李女须祝诅上,求为天子。事觉,药杀巫及宫人二十馀人以绝口。公卿请诛胥。

班固赞曰:古之制名,必由象类,远取诸物,近取诸身。故《经》谓君为元首,臣为股肱,明其一体相待而成也。是故君臣相配,古今常道,天然之势也。近观汉相,高祖开基,萧、曹为冠;孝宣复兴,丙、魏有声。是时黜陟有序,众职补缀,公卿多称其位,海内兴于谦逊。览其行事,岂虚虖哉!

中宗孝宣天子下

夏,四月,辛丑朔,日有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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