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肉不好吃还是酒不好喝?[第2页/共3页]
“是肉不好吃,还是酒不好喝?为甚么非得找死?”
两百多斤的瘦子,惨叫着飞了起来,划过一条美好的抛物线,掉在了五米开外,砸碎了一张餐桌。
这个废料竟然从始至终一句话也没敢说,的确废到家了。
“小子,我看上你的女人了,从速吃完滚蛋,别败了大爷的性子。”
而他那一桌的痞子们,也嬉皮笑容的围拢了过来。
全场刹时鸦雀无声。
凶神恶煞的冲向凌云。
冷僻雪寒着脸盯着凌云,色狼都找上门来了,你就不给点态度吗?
凌依依见嫂子要被欺负,顿时严峻的不可,她但愿凌云脱手,又不但愿凌云脱手,她很体味凌云,从小就不会打斗,这时候脱手,必然会挨揍。
冷僻雪和凌依依傻眼了!
三年来,凌云在冷家受尽了热诚,打不还手骂不还手,她一向觉得这就是凌云的赋性。
凌云动手很黑,这些人全都断胳膊断腿。
他们是熟谙或者传闻过金爷大名的,暗呼冷僻雪垮台了,被金爷看上,非得被玩烂了不成。
俄然,一个高抬腿射中了金大忠的下巴。
“美女,你好!”
凌云和凌依依聊的炽热,她完整插不上话。
“他能看上你,是你走了狗屎运,别不识汲引。”
可面前的一幕,完整突破了她对凌云的认知。
凌云如鬼怪般闪躲腾挪,跟着一阵噼里啪啦的骨头断裂声,痞子们和三个保安碰都没碰到凌云,就全被凌云撩倒了。
他的脸上挂着自傲的浅笑,仿佛亲身出马必然能搞定冷僻雪似的。
这时办事生走过来,对冷僻雪说道:
呃!
关头是本身尾随还被凌云发明了。
“请你分开,别打搅我们用饭。”冷僻雪寒着脸说道。
“王八蛋,你敢打我?”
软蛋!
废料!
“美女,矜持是功德,但是过了这个村可就没有这个店了。”
见此冷僻雪和凌依依的脸都吓白了,这么多人,凌云如何打得过啊。
谁都没想到凌云可骇如此,一小我打一群人,分分钟搞定,本身一点伤都没受。
金大忠缓过神来,站起家来神采狰狞的朝着小弟们吼怒:
小弟们很共同的笑起来。
门客们见事情闹大了,纷繁投过来看热烈的眼神。
锅碗瓢盆碎了一地。
没想到还是之前阿谁窝囊废!
屁都不敢放一个,典范的懦夫,如许的男人,该死戴绿帽子。
“这个美女真是瞎了眼,竟然看上了你这么个草包软蛋。”
从始至终看都没看凌云一眼。
统统人都傻眼了!
金大忠挥手表示小弟闭嘴,戏谑的看着凌云道:
“不美意义,我不熟谙他。”冷僻雪面无神采道。
“金爷比你身边这个软蛋强多了,错过了,你会悔怨毕生的。”
太丢人了!
窝囊废!
“想走?恐怕没有那么轻易吧?”
而门客们震惊的看着金大忠,谁也没想到大名鼎鼎的金爷,竟然是郭翔的部下。
此时冷僻雪的表情,就像吃了花椒的邻居,麻了隔壁!
听到郭翔这个名字,冷僻雪娇躯一颤,神采变得极其丢脸。
“美女你好,我叫金大忠,道上的朋友都叫我金爷。”
“天下这么大,能见面就是缘分,可否赏个脸陪我喝几杯?权当是交个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