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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书谣之阿拾》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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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恶鬼夜行[第1页/共3页]

流逝的鲜血带走了男人的生命的气味,他的脸变得惨白一片,他瞪大着眼睛,不成置信地看着我。或许他的主子奉告他,我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巫士,或许他从没想过有一天会死在一个肥胖小儿的手里。

男人的手臂上血流如注,他扔下长剑,冒死地想要用手捂住伤口,但鲜血以不成思议地速率从他的指缝间涌出。

我整了整衣冠,快步走到车前,哈腰一礼:“鄙人太史府巫士子黯,急欲往卿相府去,冒昧请仆人家捎我一程!”

晋国的夏季比秦国的更加难过。秦地虽冷但夏季极少下雨,那种冷是枯燥的冷,纯真的冷。但晋地却分歧,新绛这两日时不时会飘一阵细雨,酷寒的氛围凝了水分湿答答的,阴气逼人。身上的衣服总泛着酷寒的潮气,穿再厚的袄子都捂不热身子。

街道的绝顶传来马车奔驰的声音,我欣喜地往门路中心跑了几步,来回摇摆动手上的纱灯,但愿能拦下这辆过路的马车,问问仆人可情愿捎我一程。

“你不需求晓得。”他被我伤了脚踝后,谨慎了很多,一双三角眼紧紧地盯着我的每一个行动,乘机反击。

到他家喝酒?!

“我那儿的酒但是刚从智府地窖里偷出来的椒浆,平凡人喝不到的。”

我今后退了一步,用防备的眼神看着他,他露齿一笑把肩上的女人往地上一放,旁若无人地走到尸身身边,蹲下来看了一眼车夫臂上的伤口:“标致!伤口整齐洁净,毫不拖泥带水。小东西,这活儿干得不错啊!”男人蹲在尸身旁,眼睛里盈满了亮光,这亮光如同一只野兽瞥见了猎物,一个色鬼瞥见了美人。

我翻身避过,从靴子里拔出于安送我的那把天水匕在他脚踝上用力地划了一道,他吃痛猛地发展了几步。

前面的地上又躺了一只冻死的雀鸟,它乌黑的腹部沾了夹着残雪的泥点,两只红红的小爪子直直地朝向天空。我缩了缩脖子,猛地打了个寒噤,或许是之前的酒气已经散光了,凛冽的氛围钻进衣袖让我满身都起了鸡皮疙瘩。

可敌手毕竟老辣,他在极短的时候里反应了过来,侧滑一步,挥剑直斩我握着匕首的手腕,我肩膀一拧避开他的进犯,匕首在手中变更一个角度,身子借势掠过他的另一侧,狠辣绝决地在他上臂内侧的血脉处割了一刀。

他说这话时的口气,淡得像是让我明天多带壶酒,免得不敷喝。这个莫名其妙呈现的男人很快就消逝在茫茫夜色里,他的呈现和分开都快得让人利诱。

只如果个脑筋普通的人,都不会这类环境下邀人回家喝酒吧?

C

人和植物一样,身上总有几处血脉是碰不得的死处,你只要割开了它,就别妄图还能止住血流的速率。这话是于安奉告我的,他是巽卦的主事,也是天枢的第一号刺客,在他养伤期间曾被我逼着教了很多刺客惯用的杀招。在如许的乱世,我想要活下去,就必须先学会如何庇护本身。

我从救了伯鲁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堕入了赵家的夺位之争,现在有人想要我死,这一点都不奇特。很多年前,伍封奉告我,小儿,你把灭亡看得太重了。现在,我终究像他说的那样,风俗了,风俗了算计,乃至风俗了灭亡。我看了地上的尸首一眼,淡然地转过身子,就在我回身的一顷刻,竟发明本身身后不知甚么时候站了一小我――一个红发冲冠,衣衿大开的男人,他的肩膀上扛了一个女人,一个披头披发、昏倒不醒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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