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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书谣》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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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血溅校场(一)[第1页/共3页]

“如何,你另有那里不舒畅?”他伸手摸了摸我的额头。

人都说世事易变,九年前我虽只要四岁,却帮着柏妇一间屋子一间屋子地清算衣服,衣服叠得高了还总摔交。现在,那块绊倒我的石头还还是嵌在原地,我却变成了家宰口中的贵女。只是如许的窜改对我而言不知是幸,还是不幸。

“贵女聪明,此矛名唤虎牙矛。刃之脊隆起,脊之两旁微陷以通气,呈虎牙形,是以得名。”

“可不成以再缓一日?”我忙跟着他起家。

伍封沉默了,他低头看着我道:“拳脚工夫不是一年半载就能练好的。何况,女子力量本就不如男人,近身搏击不占上风。明日,我让公士希带你去兵器库看看,还是找件称手的兵器防身吧!”

伍封轻笑一声,握住我的肩膀道:“我可没传闻有女子学拳脚工夫的。我伍封再不济,护你一人全面还是做获得的。”

<!--章节内容开端-->我端着陶碗在四儿看不见的处所又站了一会儿,然后去了西边仆人的院子。

“贵女,这里就是将军府的兵器库。你看看是否有合情意的?”公士希将库门翻开,侧身将我让了出来。

“诺,贵女放心。”

将军府的兵器库建在后院校场的西侧,一大早就有二十几名流兵在那边练习技艺。

天啊,这剑也太重了吧!以我的力量就算练个七八年,把手臂练得和公士希一样粗也不成能成为一名剑客啊!难怪伍封明天那么轻易就承诺了我,看来是早就推测了本日的局面。“公士,将军府的门客当中有多少剑客?”我懊丧地把剑递还给了公士希。

看我对那兵器一脸不屑的模样,公士希忍不住笑道:“这是羽翎戟,平常习武之人所用,不为杀敌,只求舞动生风有个气势。”

我曾在伍封所写的手卷中看到过,秦国的长戟远善于诸国,是以在疆场更能等闲地刺伤仇敌。不过这手戟短悍,刃上又有尖锋、曲钩,用于护院倒是非常合适。

公士希回身将青铜剑又重新挂到了墙上:“将军府中剑客不下四十人,此中顶尖者约有十人。”

“世人只道女子爱美,看来男人也是一样的。不过,阿拾不喜富丽之物,公士可否为我取一柄朴素些的剑来?”

“那但是大家都能舞这重剑?”

公士希从墙上取下一把弯弓递给我:“这把弓分歧于猎户的木弓,它以干、角、筋、胶、丝、漆六种质料经两年制成,射得远,入木深,是将军早些年用过的。不过独一不敷的就是对臂力的要求极高,你恐怕也是拉不开的。”

将军用过的……我抚摩动手中光滑的弓臂,心中顿生欢乐之情:“这弓该如何用?公士可否为阿拾试上一试?”

“有倒是有。”

“这柄矛看着猎奇特,像是将兽牙捆在了木棍上。”我指着一柄外型独特的长矛道。

“甚么?”

“如何,是嫌我返来太早了,还是不想见到我?”伍封的声音里有一丝愠怒,我忙昂首想要解释,却见他嘴角噙着一抹笑意压根就是用心吓我。

“哈哈哈……”公士希听了我的题目后忍不住大笑起来,“阿拾,家主常日总夸你聪明,智士冉也对你奖饰有加,如何本日竟问出如许的题目?既然是剑客,天然是能舞剑的,何况这柄剑还称不上重剑,你秦猛大叔的巨剑可有五十多斤(1)。你再看这扳青铜斧,足有百斤重,但府中力士却能将它等闲举起,轮转如飞,在疆场上叫仇敌底子没法近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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