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捕蝶能手[第1页/共3页]
成年的麂子根基上就如同牛犊般大小,是极其温驯的食草性植物,我曾见过一次,也是二姨爹打返来的,不过当时已经灭亡已久了。
捕蝶不但好玩,更关头的是你只要将它封在一个纸做的三角形折叠囊中,碰上收买胡蝶标本的人,如果你捕的胡蝶罕见标致且保存无缺的话,偶然候乃至能卖上五毛钱的好代价。
这一餐对我来讲算是久逢甘霖,这山里啥都能够没有,野味是管够的,一块半肥半瘦的麂子肉,蘸上一点自家磨的干辣椒面,配上一口软软糯糯的玉米面馍馍,那滋味的确让人想把舌头都一起吞掉。
我老远就仓猝喊道:“阿婆,我们来看你了!”
很快,我俩就赶到了外婆家里,这儿的屋子是近似于四合院的款式,修砌在一风雅高地上,大开大合的隔着溪水,对着远处地青山,视野很开阔。
“行了、行了,幺妹你们算是赶巧了,我这饭顿时就做好了,前两天你姐夫刚打的麂子(ji zi)肉,可鲜着呢,清算清算筹办用饭了!”我二姨拎着铁铲,又回身笑着进了厨房。
这时候已经约莫过了晌午了,即便在山间,也能清楚的发觉到氛围都开端逐步变的炎热,我隔着十几米平的天井,一眼就看到了坐在大门前,背靠着门柱子晒太阳的外婆。
这章本来应当明天发的,但我明天发了,想晓得为甚么吗?因为我乐意、我率性!
二婶个子有些小,但同我妈和外婆普通,也是俭朴无能的农妇,并且待人极其风雅,常把二姨爹猎到的东西送给四周的人家,对我天然也是没话说的。
这山溪固然只是一条小小的溪流,但布局跟浅显江河倒是截然分歧的,高度落差是极大的,常常走不上两步就会碰到一个极小的瀑布,或是三四人高的大石块,李元志倒是三两下便翻了上去,而我则需求手脚并用的攀附在上面,一寸寸的渐渐挪上去,既吃力又耗时候。
不过这些我都是听李元志说的,至于他真的有没有捕到过,那就不得而知了,我对这行不太体味,首要还是因为我故乡那边,并没有如此花腔繁多的胡蝶种类。
它们常在夜间行动,行动敏捷机灵,常长着麻黄色的外相,在较为熟谙的环境下,就算是几只猎犬合围也不必然能够拿住它。
加上这个李元志神经有些大条,对这些事固然很特长,但却算不上细心,说的不好听点就是有点笨拙,常常丢三落四的,很大的能够是他朋友拿他开了个打趣。
但是我但愿各位能担搁你们半分钟的时候,给我个批评,所说哪儿好,或者哪儿不公道的处所,哪怕是指出个错别字也行(我不必然会改,主如果懒!),看到你们再就行,我有个安慰,别的我不搞基,我感谢网文兄弟一向支撑我,我们能够白首到老了,我也但愿有更多朋友让我能记着你们的名字或者是性别春秋都行,毕竟我未婚。
不过我还是跟着他去了溪边,毕竟就算捕不到胡蝶,搬开石头抓些螃蟹,摸摸泥鳅也是极其好玩的。
她微微眯着双眼,尽是沟壑的脸庞上又添了几处褐色的白叟斑,白发被详确的编成银色的长辫子,如同帽子被被顶在广大的额头上,身上的蓝色粗布大衣也在炽阳下发着亮。
“娘,这不来得及吗,再说了山里边咋告诉啊,托人多费事人家啊!”这时候我妈也赶了上来,一样是喜上眉梢,边说着边向外婆走去,拉着她一样粗糙的手悄悄的摩挲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