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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高剑神》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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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 手绢[第1页/共2页]

罗岚从城堡跳下,稳稳地落在空中,向身穿满身铠的鲍里斯走去。。

雷蒙德说:“大人,他就是晓得这里有剑士才穿铠甲,我们柯鲁士东方和北方凡是有剑士比剑,都会穿铠甲,铠甲越重越受欢迎,那些没有重铠的剑士会被人瞧不起。”

女管家走畴昔挽着阿芙拉的手臂,没好气地对罗岚说:“我们家蜜斯不喜好外出,内里的门路那么窄又是山路,她看到会惊骇……”

“总之,我们家蜜斯不喜好内里!”女管家说完当即住嘴。

那些体味阿芙拉的侍女,全都目瞪口呆地看着女仆人,即便亲眼看到,她们也不信赖这是究竟。

阿芙拉偷偷瞄了他一眼,发明他在看本身,赶紧羞怯地转过甚,给罗岚留下一个侧脸。

罗岚却哭笑不得的说:“他疯了吗,明晓得敌手是剑士,还穿铠甲?”

罗岚盯着阿芙拉看了半天,脑中冒出“宅女”两个字。

罗岚看着脸红到耳朵根的阿芙拉,心中生出一丝打动。因为在湛蓝大陆,女人把本身的贴技艺绢送给男人,有着与众分歧的意义――最差的程度,也是表示这个女人喜好和他在一起,普通环境下,女孩子送脱手绢是表示同意来往。

阿芙拉则更侵犯臊,她乃至感受罗岚的那一口亲在本身的身上,白净的颈部再度被染红。

“该死的安德烈男爵!”雷蒙德一拳打在城墙上,怒骂,“他竟然派全数的半其中队私兵!这个狗*养的墙头草,我必然要好好经验这群病狗!”

那小我站在行列前面,身边有四个侍卫在为他穿戴几百年前最正统的剑士铠甲,足足用了十多分钟才穿完。那小我满身覆盖在厚厚的铁罐中,只要头盔上有十字形的空地。

阿芙拉下认识地转过甚,红着脸,牙齿轻咬下唇,几次想尽力转头看他,但始终没有那份勇气。

罗岚蓦地转头,阿芙拉娇羞不已,渐渐地拿出一方叠妙手绢,捧在手里。她本来想亲手递给罗岚,但是却没法接受他那充满侵犯性的目光,害臊地侧过甚。

罗岚大步走到阿芙拉面前,拿起手绢。

女管家茉克尔黑着脸走到罗岚身边,指着对方步队中一小我,低声说:“伯爵大人,我熟谙那小我。他就是dang妇茜尼科娃的弟弟,当时还是初级剑士。传闻他在米哈依尔至公部下效力。”

响声震天,罗岚和阿芙拉四目订交。

但是,在他迈出第一步的时候,阿芙拉古迹般地轻声说:“等一下……”

在晨光的晖映下,她的侧脸蒙上淡淡的金光,脸上的羞意伸展到洁白的颈部,她的颈部苗条美好,现在的她像是一只害臊的白日鹅。

罗岚的奉献精力打动了大个子雷蒙德,他也举起手中长剑,大声喊:“为了阿芙拉!”

“讨厌,我太笨了。为甚么每次在罗岚面前,我都这么严峻,我好想和他说话,但是……”

“必然是我看花眼了!”女管家茉克尔难以置信,冒死地揉着眼睛。

罗岚摇点头,余光看到阿芙拉,因而转头笑着问:“阿芙拉,你以为呢?”

“我也不晓得,或许是只是民风。”雷蒙德说。

民兵们齐声大吼:“为了阿芙拉!”

罗岚点头说:“没人会穿这类粗笨的铠甲。如果有特别好的邪术铠甲我或许会穿,但这类特制的铠甲这么重,对谁来讲都是不小的承担。并且重量不是最大的题目,铠甲的枢纽不敷矫捷才是致命缺点。我们荷曼剑士最多只穿金属胸铠,有钱的能够买邪术皮甲,而最好的天然是龙鳞铠,可惜过分于希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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