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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高剑神》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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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3章 王之骑士团的旧识[第1页/共3页]

罗岚一身玄色的燕尾服,阿芙拉则身穿崇高的红色的露肩晚号衣,清纯中带着高雅。妮丝穿戴敬爱的红色公主裙,但跟着她的身材某些部位发育,她也开端揭示一种小女孩的奇特魅力,纯真中带流露着引诱。

“看来韦斯特说的不错,诺丁王室真的有魅魔血缘,浅显人不成能有魅惑天赋。”

诺丁王都的城墙高大宏伟,足有十五米高,颠末圣位法师的加持后,历经数百年风雨还是极新仍旧,在落日的余晖下,反射着特别的光辉。

奥斯特惊奇地看着他,发觉罗岚的气质产生了天翻地覆的窜改,看着罗岚,他想起本身第一次看到国王的模样。

凯瑟琳也在此中,身穿贴身皮甲,一身中性的打扮,却更显她的英姿。四周的男人特别是剑士常常偷偷看她,大家都晓得她是罗岚的女人,不然她的身边将会有两个佣兵团,一个是火光佣兵团,一个是她的寻求者佣兵团。

香舍已经被提早清空,内里只剩下办事职员,以是这里几近成了罗岚伯爵的临时府邸。凯瑟琳和火光佣兵团的人在提早预定的佣兵室第暂居,王室不成能为他们另作安排。

罗岚实际上并不想跟罗兰的畴昔有交集,但既不能让人看出不对的处所,也不能让人感觉他小人得志。他笑着说:“不会,我仍然是王之骑士团的一员,不是吗?”

罗岚顿时认出这个年青人,他叫大鼻子奥斯特,是一个封地男爵之子。当年罗兰只是一个有钱的小贵族之子,曾经混迹于以奥斯特为首的小圈子,他们定名为“王之骑士团”。“王之骑士团”最多时候有二十小我,职位最差的是贩子之子,大多数都是勋爵之子或者官员之子,只要奥斯特一小我是封地男爵的儿子,也是王之骑士团的首级。

罗岚港是非常首要的处所,辐射全部诺丁王国,诺丁王国有超越四分之一的入口商品是从罗岚港转运,乃至有人称罗岚港为荷曼的船埠王国。

说完,他本身反倒愣了一下,他俄然认识到,本身已经开端适应伯爵的身份,提及话来带着粉饰不住的虚假。

奥斯特难堪地笑了笑,谨慎地问:“罗岚伯爵,我不会给您带来困扰吧?”

身为男爵之子,他顿时认识到本身的弊端,站在本身面前的人不再是阿谁被本身呼来唤去的小勋爵之子,而是连他父亲见到都要陪笑的大贵族罗岚伯爵

把罗岚迎到城内,则完成了欢迎典礼,莉娜公主借口有事分开,而查理王子聘请罗岚坐上王室马车,要送他去王宫斜劈面的“香舍”,那边是诺丁王室的国宾馆,专门接待有身份的客人,因到处莳植香叶树而得名。

诺丁王都是一座有着八百年汗青的古城,历经四次扩建,由一个浅显的都会变成一座荷曼帝国的闻名雄城。

在上流贵族和大贵族眼里,宫廷宴会的首要性远不如私家宴会更首要,但是,也有例外。

奥斯特当然能听出罗岚的弦外之音,但作为一个正统贵族,他绝对不会放弃这个机遇。他厚着脸皮说:“能见到您,我非常欢畅。我父亲将在三天后停止一个晚宴,我但愿您能插手。”

诺丁王室的查理王子和莉娜公主迎过来,和罗岚见礼。罗岚毕竟只是伯爵,国王和王后出门相迎反而过分。

荷曼帝国的很多礼节有严格的限定,千米红地毯迎宾是欢迎天子或皇后,八百米则是皇室嫡派和国王以及王后,而五百米则是欢迎王室嫡派和公爵,侯爵和伯爵别离是四百米和两百米,而驱逐子爵和男爵不会在城外铺红地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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