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四十四章一言不合就飙诗[第1页/共2页]
最后的赌局,就这么定下来。
“聒噪!”
沉吟了约莫半柱香时候,刘桢紧皱的眉头才垂垂趋于陡峭,他嘴角微微上扬,掀起一抹欣喜的弧度,拿起笔,蘸着墨水,龙飞凤舞地写起来。
呼童烹鸡酌白酒,后代嬉笑牵人衣。”
“那里那里,元瑜兄过誉了。”
阮瑀道:“公子乃袁州牧之子,还敢有人轻视你吗?”
“高歌取醉欲***起舞夕照争光辉。
“【赠从弟】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如果说在前面几句诗时,刘桢和阮瑀还抱有轻视的态度时,在看到这最后一句时,却都识相的杜口不言,他们惊骇多话,会成为让袁江重现诗中描述的场景。
刘桢撇撇嘴,“马草率虎。”
刘桢在接管阮瑀恭贺的时候,还拿眼斜了一眼袁江,模样中很有几分不屑与挑衅之意。
陈到:“……”
涂高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
苹藻生其涯,华叶骚动溺。
得知再次输给袁江,刘桢表示他赵日天不平,还要持续和袁江比诗。
张勋和张烁两人只是一个劲地夸诗写得好,可惜一时半会找不到好的词语,只得无聊的反复。
“我不平,再来。”
将手中的笔扔到一旁,袁江笑眯眯地浏览一遍本身的佳构,回过甚问世人,“这首诗写的如何?”
袁江刚写完这两句诗,一旁始终盯着看的阮瑀嘲笑几声,倒是不敢出言讽刺,对此,袁江只是呵呵一笑,持续写下去。
采之荐宗庙,能够羞嘉客。
一首妙诗,一气呵成。
刘桢写完今后,阮瑀第一个鼓掌奖饰,并且赞的有理有据,“公干兄,此诗要比前两首咏物诗,强上很多倍,诗中应用比兴伎俩,咏叹凤凰,以其弘远的度量,鼓励从弟,亦已此自勉,在古往今来的赠答之作中,可谓创格,小弟真是佩服公干兄的大才。”
岂无园中葵,懿此出深泽。”
袁江对此只是付之一笑,走到桌前,提起笔,不假思考,便是在纸上笔走龙蛇。
当然为了制止别人起疑,袁江将诗中的人名都换了。
白酒新熟山中归,黄鸡啄黍秋正肥。
“【丹阳别儿童入京】
“【赠从弟】”
对于如许的成果,刘桢表示很不平气,他要求来个三局两胜。
刘桢轻视地撇撇嘴,“莫要欢畅太早,这谁输谁赢,还不必然呢?”
最后,袁江以抢先三十票的绝对上风,力压刘桢。
袁江笑着摇点头,“没用的,再比试多少首,都是一样的成果,你又何必执迷不悟呢?”
实在刘桢如许说,是刷了个心眼,如果袁江的第三首诗还比他好的话,那也没什干系,毕竟,他这方有两小我必定是支撑他的,如许一来,不管如何都是平局。
冰霜正惨凄,终岁常端方。
岂不罹凝寒,松柏有赋性!”
固然这首诗刚一问世便获得好评,但是,和袁江抄的那首【客中行】倒是要差上很多。
风声一何盛,松枝一何劲!
“好诗,好诗!”
当然这首诗,还是落入前首诗的俗套当中,毕竟,这首诗的前半部分与第一首【赠从弟】有很多的类似之处,而袁江写的这首【赠甘宁】固然都是李白的佳构,但是气势截然分歧,已是袁江还是再次以高票赛过刘桢。
大手一挥,再次写下李白的一首名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