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囚困之境[第2页/共2页]
我饶有兴趣的看着常轩的脸变绿变绿再变绿,很好,这很合适蛇脸。
常轩磨着牙说道:“你和你爷爷一样,老不要脸的第一次见我就鼻孔朝天要我认主,你这基因遗传了十成十。”
我撇了撇嘴,嘀咕道:“如果要脸是死,不要脸就是活,我想一千万人里有一千万人挑选不要脸。以是说,偶然候偶尔的不要脸,也是一种美德。”
没人在存眷怕死不怕死的题目,现在是陆伯伯和常轩感受本身的智商被拿起来狠狠丢地上揉搓。
“……老李家的人,公然都是一群不要脸的。”最后常轩只恨恨说出这句话。
说好听点就是需求一个光亮正大名正言顺的跑路借口,比方某某山精怪把尸身都吞了补补肚子上的啤酒肚,被某某李记者拍下了,以是这不是赶尸人的错,满是为了一己私欲的某某山精怪的错。
常轩挑眉,轻嗤道:“怕死就怕死,莫非老李家的子孙一代不如一代,都是怂比了么?”
陆伯伯这个赶尸人不说了,双眼冒钱光是他赋性。而常轩这个朴重的蛇人,怕是没见过比他那狡猾凶险翻脸无情的子孙后代,还不要脸的人!
拐着弯儿的夸本身,当他千年蛇妖看不出来吗?
我在二叔那堆杂书中,曾看过一本山鬼怪志,上面写着尸王的才气和特性。有气力刁悍金刚不坏尸身的,另有一出场就能引发周遭百里干旱的,亦有无魂无魄只吸血的。
我竖起大拇指为陆伯伯点赞:“陆伯伯高义,能以小钱慷慨赴死,这份血性才是真男人。”
很好,在常轩的衬着下,陆伯伯的脸也被他熏陶的绿了。
丢了钱串子?那反面用饭人丢了用饭家伙一样吗?
“一时是赶尸人,一辈子就是赶尸人。”陆伯伯那张长年乌青如尸的脸,在这一刻迸收回仁义的曙光,“他们的家人还在等着他们入土为安,我不能孤负他们家人的期盼。”
我悄悄两眼一翻,这才是你真正的内心话吧?
常轩被我恶心的不可,干脆转头甩我一后脑勺。盯着他后脑勺都要盯出个洞穴,也没见常轩回我个和顺的眼神。
“以是作为老李家独苗苗的我,怕死有错吗?”我无辜的问道,大眼睛眨啊眨,要多无辜就有多无辜。
陆伯伯的手再次抽筋,这一次估计不是想抽我,而是想掐死我,看他那握成鸡爪的手,都快赶上梅超风的九阴白骨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