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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领主大人非常科学》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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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某不知名普信男爵[第2页/共2页]

但是自从加罗塞横空出世夺得子爵之位,把全部家属都带领着成了子爵家属并且打下一大块地盘以后,加罗塞这一支就成了家属嫡派。

“嗷呜!!”

“桑迪尔男爵,你好呀!”

“母亲,到城门啦!”林可指了指火线的城墙。

平时在他们眼里,少爷就是“必定巨大的职业者”、“天赋刺眼的同窗”和“峻厉的练习官”。

林好笑了笑,点了点头,尼克斯和约翰也从车厢出来,跟着林可他们一起。

“我不晓得呢。”也不想晓得。

毕竟加罗塞越强,家属保存下去的保障也越大,资本也越多。

只要某个傻女人

只见在火线,恰是一座建立在平原之上的都会。

本来加罗塞这一支不能算是嫡派,不然也不会分到那么偏僻的一个城堡。

另有一些头戴兜帽、行色仓促的人,明显就是有贵重物品想要卖出去或者买返来。

毕竟另有无尽位面等着贵族们摸索,谁会把精力持续放在戋戋几块子爵领上呢?

或许也只要在芙隆夫人眼里,少爷还是是一个六岁生日都还没过的孩子吧。

一个油头粉面的人呈现在林可他们面前,一脸带着自傲的浅笑。

这条河道是林可一向很眼馋的,因为在阿赞恩那边只要另一条小河,水流也不如这边大。

最甜美的火红之风,是对芙隆的一种赞誉,代表了当年加罗塞子爵和芙隆结婚时,来宾对于芙隆的承认。

芙隆,老是有一种特别的气质,这类气质是林可所见的人当中最特别的。

“小林可,你猜为甚么叫鹦鹉城?”

那自傲的光芒不但把他的油肚都袒护住了,更是把眼神深处的情欲袒护了。

纳森格的爵位体系很简朴很卤莽很无脑,估计跟那位国王不当真管理有关,也跟位面摸索有关。

前面的约翰、尼克斯和卫兵组长等人低着头,假装没看到的模样。

“小林可,我们走!”

林可看到自家敬爱的母亲变得忧愁,对阿谁加罗塞真的是恨得牙痒痒。

小跑了一会儿,芙隆有点喘,因而把林可放了下来:“小林可,你已经六岁了,要学会本身走路晓得吗?累死啦”

那边另有一个近似于宠物店的处所,门前几大个铁笼子,此中关着各种野兽,倒是没看到魔兽。

“哇!那小我跳得好高!”

芙隆笑容如花,天真浪漫、懵懵懂懂,仿佛一朵纯白的水仙花。

芙隆头上戴一朵黄色鲜花,镇静得就像是筹办进城的村姑,只不过是天真浪漫斑斓版本的。

林可则是去陪芙隆玩。

林可还是保持着“敬爱且善解人意的儿子”这一人设,尽力让母亲高兴一点。

另有一些面露风霜的旅者,一些街边乞讨和卖艺的行者,一些神采警戒的卫兵

不是,密斯,你好不讲理。

就算加罗塞是一名好领主,但是也绝对不是一名好父亲,更不是一名好丈夫。

要不是人很多,芙隆都快蹦蹦跳跳起来了。

城门处来交常常收支的人很多,都是从其他处所来的村名、行商之类的,也有一些采购队。

“嘻嘻,我奉告你哦!鹦鹉城之以是叫鹦鹉城,是因为这里每五年就会有一次鹦鹉迁徙的海潮呢!”

“嗯带你看甚么呢对了!我们先去混乱街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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