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鲜红旋律[第2页/共3页]
两个魔族逐步靠近了爱丽丝,爱丽丝用力节制着明智压抑着欲望,她晓得最好的机会顿时就要来了。
“佩服,佩服。”
“小样,你持续笑,你如果过来我就弄死你。”
“该死,我如何能栽在这里。”
说着科塞登拉起了弓对着爱丽丝射出了一箭。
“我还真是繁忙命呢,可贵安稳几天,又开端到处跑了。”
科塞登取出了一个红色的瓶子,对着爱丽丝丢了畴昔。科塞登干这类事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他把本身随神带着的魅魔之水朝着爱丽丝丢了畴昔。(简朴的说这是一瓶催情药。)
“就是现在。”
爱丽丝一边自言自语一边飞着往回赶,她的打算是先飞回暴风之都,然后通过都会传送阵直接回到拂晓之城,然后在前去旋云之巅。(旋云之巅的位置在拂晓之城往东10000米的埋骨之地,这里就是维德斯的地盘,旋云之巅则位于埋骨之地中间的镇魂之山上。多年来维德斯强大的灵魂收割者军团镇守着此地,使得魔族不敢越雷池半步。)爱丽丝顺着来时的路,往回飞,此时爱丽丝挥动着她的两对金色翅膀感受飞起来实在很轻松,因为就爱丽丝本身以是她把速率晋升到最快,来时4个小时的航程,爱丽丝用了两个小时就回到了战神故乡。
“呵呵,你不可,看我的手腕。”
“哈哈,甜心,想不想跟我好好玩玩呢?”
话说爱丽丝再次踏上了旅途,向着暴风之都飞去。
(这两个家伙是隐魔族的家伙,他们具有魔族最强的埋没技术。)
“我...我错了,血魔大人饶命。”
“靠,还真是不承平呢,竟然想把我当鸟打了。”
爱丽丝一想起刚才那种羞怯的感受,火就不打一处来,她一口咬在了科塞登的动脉上,几秒过后,科塞登面无赤色的倒在了地上,他满身的血液都被爱丽丝喝洁净了。
“饿,好东西,高,实在是高。”
“哈哈哈哈,公然还是缚龙索比较管用。”
科莫斯看着蓝色的弓箭恋慕地说道。
科塞登被爱丽丝掐着脖子,尽力地从口中挤出几个字告饶。(强大的血族在魔族都被称为血魔。)
“我想你应当晓得,在我面前,你跑是没有效的。”
爱丽丝丢下了科塞登的尸身,擦了擦嘴角的血迹,封闭了血魔形状。爱丽丝身上的红光消逝了,她搜了搜两个魔族的包裹,把那把蓝色的弓箭收进了本身的包里,再次伸开了金色的羽月朝着暴风之都飞去。(如果说爱丽丝对之前经验过的家伙另有些怜悯,起码没有杀死他们,现在换作魔族爱丽丝判定下了杀手。)
爱丽丝不慎吸入了一点,一种奥妙的感受,从她的身材里冒了出来,原始的欲望被垂垂地勾起。爱丽丝小脸通红,呼吸短促,皮肤发烫,看着逐步靠近的两个魔族,垂垂地她也感遭到事情的不对劲了。
“行啊,小子,风魔族的风魔弓都被你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