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第2页/共5页]
只要有九哥在,他对于他哥的人身安然一点儿也不担忧。
廖传授头天接到方敬的电话,上午的时候就在研讨室等着他们,看到他们的第一句话便是:“你家里是不是有人有多趾(指)症?”
说来真是奇特,明显他从没见过,乃至老祖母之前提都很少提,可他一眼就能确认面前的这具骷髅跟他之间那种血脉相连的共鸣。
为了图风凉,他穿的一件红色胸前印了一个美人扭屁股的t恤――这是方小乐前几天跟叶驰去市里看望方小姑时的,在地摊上十五块钱一件买的,一条花花绿绿的花头沙岸裤,脚上趿拉着一双塑料凉拖鞋,那形象看上去真是惨不忍睹。
一个年过四十,模糊有些秃顶迹象的中年男人,来到了东庄。
宋国强想了一下,同意道:“也行,费事方敬先生了。”
“要不,我们就现在解缆,一会儿太阳大了太热。”
男人并非抛家弃子,他只是在弊端的时候登上了弊端的船只,然后――
那是祖母最敬爱之物,这么多年,因为糊口前提变好,他们也陆连续续搬了好几次家,每次都要清掉很多粗笨的老古玩,只要这个陈旧的红漆木盒,一向被他祖母非常宝贝地带在身边,从未曾丢弃。
好……腻害!
廖传授将他们引到事情台,台上摆放着五具骷髅,每一具骷髅的背景墙上,钉着一叠质料,按照骨骼特性复原的黏土雕像,另有对他们后代边幅的猜测,以及近似于刚才廖传授对于宋国强的家人中会有多趾症的推判等等,厚厚的一沓。
理工科的男人比较实在,没有那么多心眼,人也木讷讷的,方敬却感觉跟如许的人打交道更舒畅,如果朱家大哥那样的人,他连跟人多呆一会都感觉不安闲。
“明天也不早了,要不你今晚在这里歇息一早晨,明天我开车送你去海城吧。”方敬发起道。
天的确太热了,并且这个点再去海城都到了早晨,估计你研讨室也放工了。
就在三天前,他们镇上驰名的高寿白叟,他那已经一百零七岁高龄的老祖母,在看到儿子偶然中点出来的那张吵嘴照片后,失声痛哭,呈现了长久的复苏,断断续续说出了一段哀痛的旧事。
如果不是此人,明天就只要他和方敬两小我一起去海城――开着他们新买的车。
他的儿子出世的时候,脚指头就比别人多一个,阿谁时候,医学前提已经很发财,他恐怕儿子因为这个启事遭人嘲笑,对他的生长形成倒霉影响,在孩子才几岁不记事的时候,就让他做了手术,现在儿子的左脚统统如常,当年做手术的处所也只要一条浅淡的疤痕,不细心看底子看不出来。
“啊,我姓宋,叫宋国强,从苏城来的。”宋国强先自我先容。
因为气候酷热,光亮的脑门上充满了细精密密的汗水。他的眼里闪着不成思议的光芒,直到现在别人踩在了千里以外的海大艺术系,整小我仍然有种不实在感。
这还只是此中一条沉船,广漠无垠的承平洋底下,究竟还埋藏多少如许像他爷爷一样冤死的灵魂呢?
任谁不过凭着网上的一张照片,和已经老得神智不清的老祖母的一番说辞,就认定某个不着名的骷髅是他失落将近一个世纪的未见面的祖父,这本来就是一件很玄幻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