唠唠嗑[第2页/共2页]
保不齐哪天就又下去了。
但是,老夫在这里也慎重的对那些得了便宜不卖乖的盗版读者们说上一声:“爱看看,不看滚。”
但是确切,很多的事情说易行难。
接着就是看到各种百般的脑残小说,总感受再看下去本身的智商会遭到欺侮。
因为他们更偏向于骂这个失主傻.逼。
一个LOW到爆炸的书名。
老夫不肯意跟风,但是莫名奇妙的就跟了个风。
到了厥后,书看的多了,成了一个老书虫。
这应当是老夫自从上架以后除了上架感言以外头一次发单章吧。
然后就此沉浸在此中不成自拔。
老夫就是阿谁傻.逼。
能够是因为老夫比较懒惰吧,加上本身的脾气就属于云淡风轻的那种,很难掌控到网文的G点。
嗯,老夫感觉我这类环境,应当不算是扑街了,属于那种腿直接在半路被人打折,只能是躺在地上的雇涌雇涌的那种了。
就懒洋洋的,三天捕鱼两天晒网,想更新了就更新一章,不想更新就算了。现在也就三万来字。
此中很大的启事是因为成绩扑街,到现在也没有甚么不美意义说的,无妨奉告大师,均订是十三个。
写过的字加起来有五六百万了吧。
我一向以为一个权势,且当作一个权势,他的起家之始,定然是暗中的,是肮脏的,是血腥的,是混乱的。
老夫是个无神论者,以是偶然候就特奇特,特想晓得有信奉是个啥滋味。因而也去看了看佛经之类的东西,到最后还是没能看下去。
《祭司》就是因为上面的启事,当初还真的是迷了好久,又是佛珠,又是佛经的,整天神神道道的,厥后感觉没意义,就干脆这么写了一个。
当月朔腔“在坐的诸位都是辣鸡”的热血也快耗损的完了。
当然我很想就是了。
当初《吹牛》是因为身边有几个好兄弟,也都各奔东西了,有的从戎,有的上班,总而言之都是出去了。偶然候就特记念,想着我们如果在一个黉舍上学会是啥模样,就动笔写了,尽量想写的欢乐一点,也确切欢乐了,别人不晓得,本身写的蛮高兴,挺享用的。
这么个故事。
就这么个故事。
有些人让我耳目一新。
言至于此。
之以是写祭司,也是想写写,一小我建立起一个信奉,从一个浅显人到成为一个神,一个很多人信奉的神。
有些东西的确不是你想你做就即是你能够。
但是究竟上。
最后全都是一如既往且果断非常的走向了一个名为扑街的群体当中,再然后,又走进了宫中。
成果方才两万还是三万字的时候吧,俄然因为一个事,兄弟之间就闹崩了,血崩的那种。再看之前写的东西的时候,如何看如何感觉没意义。再也找不到之前的感受了,就闭掉了。
因而不由生出了本身动笔去写的设法。
我一向不以为盗版是个甚么不齿的东西。打个比方,就像是小偷从别人那偷了个IPHONE7,两百块钱卖给你,这类引诱确切是谁都没体例回绝。
你们看我的书,并不能给我缔造一分钱的代价。我也不会去感激你们,因为如果我那样做的话,那就真的是傻.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