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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兵的生涯》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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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救出张琴[第2页/共2页]

戈壁之鹰,并且还是正宗的以色列产。

摩尔斯只是悄悄的站在张大山的身后,想要说些甚么,张了张嘴,最后还是没有开口。

不过现在,在看到手枪滑盖上面的铭文以后,林凡便认识到本身猜错了。

以是,戈壁之鹰并分歧适特种作战,但是绕是如此,它却仍然是全天下军迷最为沉沦的一款手枪,没有之一。

没体例,摩尔斯之以是如此的简朴卤莽,那是因为他本就不善言辞。

张大山见到摩尔斯还筹办持续背他归去,不由回绝了他的美意。

“呵呵!我还觉得你爸爸是李刚呢!”

将戈壁之鹰握在手中,林凡顿时便感觉右手一沉,不愧是手枪之王,这重量比之他的那把tt-33要大上很多。

“爸爸!”

“闭上眼睛,不要看!”

“这不一样,我救你,只不过是举手之劳,没有任何的风险,但是你救小琴就不一样了,这但是深切龙潭虎穴啊!”

“林凡,感谢你!如果小琴如果出了甚么事情,那我也没有活下去的意义了,你救了小琴,更是救了我们一家,你的大恩大德,我张大山无觉得报,只能是给你叩首了!”

不过,戈壁之鹰的能力固然大,但其弊端也是很多,起首便是个子比普通的手枪都要大,这质量大能力大的同时,便意味着他的后坐力也很大,一些不如何会用枪的人,乃至能够会被它的后坐力将手腕震得骨折。

但是,林凡已经不筹算再华侈时候了,没有再跟他废话,一刀直接横扫而出,手起刀落,人头落地,顷刻间一道血柱从扎比克的颈动脉喷出,足足一米多高。而他的身材却还站在原地,直到三秒钟过后才轰然倒下。

是以,戈壁之鹰固然名誉很大,但却并没有被各国的特种军队所利用,因为近间隔打击目标的话,浅显的手枪便能够了,而中间隔打击目标,则能够换成步枪,而再远一些,乃至能够换成偷袭步枪。

张大山拗不过二人,终究还是有些不甘心的同意了……

“你不要杀我!我能够给你钱,给你很多的钱!”

而张琴也是第一时候便发明了本身的父亲张大山,然后也是飞奔着朝他跑去,一头扎进他的怀里,泪流满面。

近间隔一枪打在脑袋上,绝对能够将一小我的脑袋打爆,而如果是打在胸口,也绝对能够打出一个大洞。

“张叔,你救了我,这是不争的究竟!好了此地不宜久留,我们还是先归去吧。”

“这,好吧。”

等跟张琴说了一大堆安抚的话以后,张大山这才松开她,然后对着林凡一脸竭诚的说道。

“你,你要干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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