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第2页/共3页]
按兽人的审美来看文卿实在是太薄弱了。他的骨骼不敷粗大,他的肌肉不敷丰富,他的体毛过分稀少,他的神态和眼瞳也太清澈天真,没有属于猎食者的刻毒和锋利。
现在他一身纯白,上半身穿戴腰身和袖子非常肥大的衬衣,宽松的衣服愈发烘托得他身形纤细,精彩的蕾丝装点在白衫的前胸和手腕处,这统统本来是都会令他看起来崇高和高雅的,可文卿只是老诚恳实地把袖口用结绳束紧了,领口开衩部分的绳索却没有系上。
“看来阿泰尼昂给你放了个假。”文卿下告终论。
他用来搭配温馨的红色衬衣的,是一条红色的紧身裤。有弹性的织物贴在他的皮肤上,勾画出他苗条的腿,和腿部的曲线。往下是一双包到小腿的浅棕色长靴,方头,有跟,站立的时候如许的靴子能淋漓尽致地显现出他合宜的腿部肌肉。
以是人们实在很轻易从文卿身上看出他的脾气,哪怕他悄悄躺着,半张着视线,既没有看任何人,也没有说话。
吉莉安爬上他的帐篷,毫不客气地噎了归去:“你算哪门子的客人?又是不请自来,又是举止可疑的。我是要看着你,免得你做甚么好事。”
“早上好,吉莉安。”文卿懒洋洋地说,“草原上的阳光太好了,我也没甚么事可做,干脆晒一天太阳。你呢?除了陪着我另有事要做吗?”
“我为甚么要‘像个’男人?”文卿满头雾水,“我就是男人,不需求再‘像个’男人了。”
吉莉安情不自禁地顺着他的指引望畴昔,太阳神啊,她心慌意乱地想,他的胸口没有毛!他的皮肤,他的皮肤就像水一样!滑溜溜的,还在反光!
本来就情感不稳定的吉莉安一听这话,又羞又窘,气哼哼地辩驳道:“都是你的错!谁叫你穿成,穿成如许!穿得不像个男人!”
“因为……因为如许会很奇特!”吉莉安叫起来,“统统男人都穿得像男人一样,只要你不是,这很奇特!非常奇特!”
一向穿同一身可不是他的气势,明天吉莉循分开以后, 他就进帐篷换下了战役服。
文卿终究转头,很当真地看了她一眼。
“我就是穿了一件带蕾丝和刺绣装潢的衬衣……”文卿呆呆地看着她,“……不至于切到战役状况吧……”
那身纯粹无瑕的白衣和白裤都让他显得分外的温和,阳光中,他看上去那么年青,腾跃的少年感从他晶亮的绿眼睛里透出来,他与这个部落格格不入,可当他躺在帐篷上,落拓的模样又显得和这个部落妥当相融。
这件衬衣是深V领,系上绳索后它只会让人模糊窥见其仆人胸口流利的线条,那种视觉结果会相称美好,佐以高贵而不贴身的面料和华贵的蕾丝、刺绣后,这恰是贵族们所推许的,含而不露、精美面子的性感。
阳光照得她很热,热得她后背发间都是汗意。也不知如何回事,明显气候很好,看云层的状况,比来几天里也不会有雨,可风里就是潮乎乎的,又湿又腻,让她呼吸困难。
他躺在帐篷上,深陷的锁骨里沉淀了一小片暗影。
直到太阳升起来,它的光芒刺痛了他的双眼。
就像吟游墨客们的诗曲和歌谣里无忧无虑的少年――或者青年――谁在乎?他的春秋绝非奥妙,可春秋这事儿对某些人来讲是恍惚化的,某些人能够活数百年、上千年,眼瞳里仍然燃烧着芳华的火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