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十万里大山[第1页/共3页]
刘云在十重山上等了两天,虽碰到了一头与五品三眼麋鹿附近的凶兽,并接收起血液,可在那以后,就再也没见到境地更高的凶兽了。
普通来讲,翻过第四重山就会碰到凶兽,而到了第十重山今后,武生境以下的人都不敢再进入。
两世为人,刘云如果再平淡下去,他本身都会感到惭愧。
这一次,他必须拼!
当然,这一起走来,也赶上很多来此打猎的人,这十万里大山深处虽伤害,不过在头几重还是安静的,几近没有高阶的凶兽出没。四周的人,乃至就靠这几座山打猎保存。
刚到第十一重山,刘云在过河的时候就赶上一条六品巨蟒,这是刘云进入十万里大山的第一个劲敌。
所谓打蛇打七寸,天然有它的事理。
本来,对于具有体系的刘云来讲,大可不必如此,只需求临时找个处所躲起来,然后等体系来临,完成内里的任务,再出来大杀四方。
在他身前,一头两丈是非,一丈来高,那身材足以和当代天下大象比肩。只是凶兽的长相却和麋鹿类似,现在已躺在那儿,其肚子全数被破开,连心脏都被绞碎。就算如此,这凶兽浑身还是在抽搐着,却没死绝,足见生命力之强。
主如果在打猎中,如果赶上大额的财产,很难保人在这个不受刑法束缚的处所不会起歹念。在这里,人与人之间的信赖几近没有,这句话,也是孙成在第一天进入大山之前就奉告他的。
在行了约莫半今后,刘云已经翻过了第五重山,这途中,他赶上过几头三品凶兽,以及一头四品凶兽,都轻松斩杀。
这巨蟒足有六丈长,水桶粗细,浑身长满青色的鳞片,刘云看过凶兽图谱,晓得这凶兽名叫青麟蟒。
只是这精血具有凶兽的残暴之气,如果服用过量,恐怕会影响接下来的修行。可对于刘云这类短期冲破,却有大用。
要晓得,这武生三品和四品之间只差一境,却也是一道坎,很多人在这个境地上一呆就是好几年。凭刘云的身材资质,若不是学会紫阳真诀,恐怕也会如此。
想想也是,这十重山不时有猎人前来,早就将该杀的猎物杀了个洁净。
只不过,刘云还是不敢赌,仰仗王子狐那种凶险残暴的脾气,如果刘云输了,将面对的恐怕就是这辈子不能翻身。
刘云不敢怠慢,在四周找了块僻静的山洞,当即趁热将这一团丹田精血喝下,随即开端运转功法接收精血的灵气。
这类凶兽只是力量大,没有毒,脑筋比较简朴。
不过仙草这类东西,自从开端修炼以后,就被人类采摘的七七八八。现在全部大陆上还存在仙草的处所,除了一些大的门派本身莳植以外,就只剩下极其伤害的深山或者是无人敢去的大海深处了。
但是作为一个武者,刘云深深感遭到,气势是一个武者必须的东西,哪怕你的外借力再多,如果贫乏一种武者应有的大恐惧的气势,将永久没法成为最强者。
最为独特的是,这只麋鹿的头上有三只眼,号称三眼麋鹿,那双眼睛另有勾引心神的感化。
这么一起走来,不知不觉间,刘云已走到了第十重山的四周,再走下去,恐怕就极其伤害了。
“轰天指!”刘云一上来,就利用了自家的绝技之一,涓滴不敢留手。
孙二牛天然不信他这番话,但是苦劝之下,刘云还是不走,他也熟谙这死党的固执脾气,最后只能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