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呼唤之声[第2页/共8页]
他防备自如,进犯狠恶而残暴。半小时后,狼群败退了。他们有的趴在地上,抬着头,竖着耳朵;有的站在远处,紧盯着他;另有的到水沟边去喝水。此中一只又长又瘦的灰狼,谨慎地走上前来,表示出友爱的态度。巴克认出那是先前曾和本身肩并肩奔驰了一天一夜的火伴。他暖和地叫着,巴克也报以暖和的反响,他们相互触触鼻子,嗅嗅对方。
雄鹿在巴克野性的折磨下越来越弱,他那树枝般的长角下的头越来越低,脚步越来越沉重,他鼻子伸向空中,两耳有力地耷拉着,久久地站在一处,一动也不动。此时,巴克就放心而对劲地去歇息,或是喝水吃东西,而他用饭歇息的时候越来越充盈。此时,巴克喘着粗气,吐着红舌头,两眼紧盯着雄鹿,他感到事情已产生了本色性的窜改。同时,他又感觉脚下的地盘,有了一种新的骚动。当这头麋鹿走入这块地盘的时候,别的一种生命也跟了出去。丛林、河道、氛围都为之颤抖,这类信息不是由眼看到的,也不是听到的,而是来自一种比视觉、听觉和嗅觉更灵敏的感受,这类陌生的东西,让他有些不安,他决定办完手头上的事以后去查个究竟。终究,他在第四天将要畴昔的时候,扑倒了这头巨大的雄鹿。他咬死雄鹿,美美地饱餐一顿,然后倒头大睡,醒来后又津津有味地享用一顿。如此一天一夜后,他规复了体力,精力亦变得饱满。他向着营地,向着桑顿,大步流星地走去。他几小时几小时地跑着,在蜿蜒盘曲的巷子中精确地辨认方向,其精确程度,足以让人类和他们的指南针减色。
春季来了,丛林里呈现了多量的麋鹿,那些麋鹿在渐渐地迁徒到暖和的低深山谷,筹办过冬。巴克已抓住过一只离群的半大麋鹿,但他巴望与更大更凶悍的植物搏杀。一天,他在小河泉源的分水岭上,看到一群麋鹿,统共二十来只,为首是一头庞大的雄鹿。他六尺多高,凶悍非常,恰是巴克所要找的敌手。巴克渐渐走上去,雄鹿看到了他,闲逛着巨掌般的鹿角,狂声吼怒,小眼睛凶恶暴虐地盯着巴克。
他们停下来喝水,忽地,巴克想到了桑顿。他坐下来,狼起家奔向收回呼喊的处所。并回身与巴克碰见面,鼓励他去阿谁处所。但是巴克转回身子,向来路跑去,那野性火伴伴他跑了大半个钟头,并不断地叫着,那么暖和。可巴克不睬。狼停了下来,抬头向天收回一声长嗥,很悲惨。巴克仍然不转头,一向向前跑去,叫声垂垂降落,最后在远方消逝了。
巴克变了,他嗜血的欲望越来越激烈。他成了一个杀手,一个食肉的猛兽。他单独一个,凭本身的英勇和力量,在这充满敌意的环境中,胜利地活了下来,成了一个强者。他对本身昔日的经历充满了高傲,并在他的一动一行中闪现出来。而他那充满光辉的外相,要不是嘴角上眼睑上浅浅的黄毛和胸部正中的一撮白毛,他的确就是一头巨大的狼,比狼族中最大的狼还大。他担当了圣巴纳德种父亲的身高和体重,而牧羊犬种的母亲又使他具有了与此相调和的身形。他耽误着长型的狼嘴,他的头,稍宽了些,也像一颗巨大的狼头。他那超凡的聪明,是圣巴纳德种和牧羊犬聪明的结晶。他那奸刁和奸滑,是野兽的奸刁和奸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