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父亲的遗物[第1页/共3页]
本来是个战役豪杰回归的大团聚结局,但是故事从这里才方才开端……
在村头,一个瘦子正和本地人聊着,他一口的京腔,光着膀子,摆布肩膀上都是老虎模样的纹身,脖子上还挂着拇指粗的金链子,如何看都不像是本地人。
到了早晨,我们两个借宿到村长家里,我第一次见地到了没有电的处所是如何保存的,他们点的还是那种老旧火油灯,最好的也是一盏老保险灯,的确突破了我之前对这个天下的熟谙,胖虎更是眼睛瞪的和铜铃似的,他糊口在北京,更加难以置信。
“里手啊!”胖虎对我竖起了大拇指,很快就把金链子抢了归去,仿佛恐怕我不给他似的:“家传的摸金符,实话说吧,我比来手头有点紧,过来想碰个好墓,你也充公到上面东西,要不我们兄弟明天一起进深山里边碰碰运气,如何样?”
母亲在回想父亲的时候,她说我父亲出走的过程,在某种程度上和我爷爷很类似,而当时根基还不敷成熟的我,并没有当作一回事,直到四年以后的那一天,也是我这平生最难忘的一天。
“我嘛……”胖虎笑呵呵地答复:“我的职业可跟你不一样,我们已经是兄弟了,我也就实话奉告你,我是个倒斗的。”
到了一个名为“南越”的小村落,全部村庄里边只不过十几户人家,值得一提的是,达到这里还要颠末一条铁索桥,我第一次发明本身竟然非常的恐高,看着桥下湍急的河水,我恐怕哪一块泛着绿毛的木板被本身踩坏。
自酿的酒很轻易上头,没一会儿我和胖虎就喝多了,在大女人们欢声笑语下,村里的人也逐步散去,那只不幸的羊只剩下一堆骨头,不得不说村民的战役力实在彪悍。
跟着汗青的车轮滚滚而来,盗墓逐步成为了一份职业,乃至是官职,也就有了分门别派一说,大抵有四大门派,别离是摸金、发丘、搬山、卸岭。
而南北民风又有分歧,南边把盗墓叫倒斗,北方则叫挖坟,实则干的都是同一件事情,盗取墓葬中的陪葬品,用来互换款项。
恰是因为这颗来源不明的珠子,在我上大学的时候,便报考了汗青和考古,但是天意弄人,因为本身在这方面的资质有限,并没有考上,母亲因为供我上学,已经再承担不起我重考的资金,不得已的环境下,我放弃了学业,开端学人做买卖,主如果古玩买卖。
“大宝,这是……”父亲刚想嘱托些甚么的时候,他的口里俄然喷出一口血,那血的色彩至今我还影象犹新,并非是凡是的血红也不是淤血的乌黑黑,而是一种分歧平常的黄色。
干我们这一行的都晓得,南边十万大山,有着数不清的古墓,而那边也是盗墓成风,有些人家天然会有一些老物件在手中,也不消多说,只要碰到这么一两件,那就应了我们行业的一句话,便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
而在我十六岁的那一年,父亲和大伯也同时分开故乡,说是到外埠做买卖,可今后消息全无,一样的经历再度产生再我母亲和我的身上。
“我草,这话从你嘴里说出来如何那么刺耳啊?胖哥我但是驰名号的,我是堂堂正正的摸金校尉。”胖虎说着,将他脖子上的金链子丢给我看。
“还真是穿山甲爪子做的。”我动手就发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