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曲[第1页/共5页]
艾弗雷忍住声音里的颤抖,但忍不住惊骇,“我,我传闻那边有鳄龙人,它们能用两条腿在水面上奔驰。在雾里无声无息的把人叼走…”
“我感觉隆德里安不会怕蛇,”艾弗雷用必定的语气说:“并且领主大人也向来不打狮子。”
“临时不说那小子很有本领。你看他本年有多大?”安德烈安静地问道:“你感受本身得比他得大多少?”
“哎呀,别那么怯懦,奥森先生,好歹你也是个大人啦,我们现在可有四小我哦。”鲁瑟用斧柄悄悄碰了碰面前的年青人,行动嘲弄,“前面只是当代的疆场罢了,你在怕鬼吗?还是说你在担忧巨人呀?别逗了行不可,出来一回好歹弄顿晚餐再归去。明天就是懦夫节了,今晚必然热烈,好歹弄几条蛇归去烤啊!走都走这么远了。”
艾弗雷只感觉本身被一根黏糊糊的手抱住了腰,那明显不是鲁瑟。阿谁爱逃窜的家伙是个很洁净的人,而队长就蹲在本身面前说话…当然也不成能是隆德里安。他没来得及尖叫,然背面撞在了甚么东西上。血液凝在眼睛里,直到甚么都看不清楚,认识消逝。
空中比刚才变得更泞,并且轻易打滑,泥汤子里的石块差点绊了鲁瑟一跤。他强忍着走了一起,没有收回一句牢骚,以是不管此次探路往前走多远,只要一回城,他就要在营队里大肆鼓吹一番安德烈队长是如何胆小,本身是多么地英勇。
雾越来越浓,开初几米外尚且看得清楚,现在三步以外既不能见人。现在是白日,有雾的处所只是潮湿,但到了早晨,就会变得跟冰雪之境普通酷寒。泥地里披发着土腥味。每走一步,艾弗雷都感受雾气从耳边吹畴昔,走的越快飘来得越多。他感遭到脚指已经粘上了很多泥巴,固然脚下踩的是丰富的牛皮靴。
雾里没有风,只是偶尔有点发闷的感受。他们再走一会儿的时候,统统还是老模样,艾弗雷走在前面隔着十几步以外能看清前面的表面,但鼻子里的土腥味儿却越来越重。他们刚开端是沿着丛林一向往前走的,到了这会儿,连大石头都没有了,只要脚下坚固的泥土和前面没法视透的迷雾。
“啊啊啊啊!――”
拔出腰间的长剑,隆德里安在地上划出一条长线,在原地站直。“前辈们,安德烈队长,”他说,“我不会再往前走了,我要留在原地等。大领主亲口叮咛过,让我们碰到迷雾就折返。”
这时,地上几处森白的物事吸引了安德烈的重视力。那东西明显不是石头,而是新奇的骨头。地上的红色油花洒在泥水里,伴跟着残落在旁的一点儿鲜肉。这股腥味儿竟然是来自于此,他早就思疑不是土的味道。血,这是血,他们全都粗心了。
“嗯,那就当我没说过。”隆德里安有些不悦,但没有再多说,这里的每一名兵士都比本身辈分高。就拿一脸板滞的艾弗雷来讲,他也插手铁鸦军九年了,虽说至今还是其中士。特别是最前面的安德烈队长,明天他就会成为铁鸦公爵的副官。凡是公爵的侍卫,最低也是兵长。就参军衔上来讲的话,还要比郡团长还大半个级别,虽说没甚么实权。他晓得本身在这儿没有发言的份儿,更劝不住阿谁爱叽叽喳喳的老兵鲁瑟。
鲁瑟神采发青,悻悻然地说:“那谁晓得呢,没准是他干过哪个领主的女儿也说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