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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的青春》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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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女人难养[第1页/共3页]

“我时候准-备-着。”

“如何了?”吴天感受怀中人有异,轻声的扣问着。

看着一脸坏笑的吴天,王欢笑骂了一句后,解释道:“你刚飞返来,歇息几天吧,我传闻男人颠末长途以后做阿谁,对身材伤害很大。”

“你先吃吧,我又没有事,一会再吃!”

吴天笑了笑,坐在一边看着她用饭。

吴天悄悄的将她放在本身的怀里,一口一口的喂着。

“吴天,再过三天就要体检了,你真的筹办到我们特警队去吗?”

吴天闻到了一股酸酸的味道,笑道:“就算我想送也得有呀,这个天然蓝水晶手串,全部拿骚只此一个。”

“你不会觉得我出趟国就给你带回一串一百块钱的手串吧!”吴天有些活力的不去理她。

悄悄的爱抚着王欢那有些惨白的脸庞,吴天轻叹一声:“傻妞,这就是我最怕的。固然我晓得这么挑选不是很好,但是总比我要了他的命强吧。如果他真能引觉得戒,莫非不是功德一件吗?”但是这番话,不醒人间的王欢是听不到的。

“980万美圆,换算成群众币将近5000万,你个败家男人!”王欢即有些活力,又有些打动,用着一种很庞大的眼神看着吴天。

“吴天!”王欢轻叫一声,扑到他的怀里,几天来的不安和委曲倾刻而出。

王欢抬开端,借着窗外的月光看到的是吴天两只明灭着激烈杀机的眼睛。一股淡淡的,却又锋芒毕露的杀气袭来,使得她不自发的颤抖了一下。

“这个又是甚么?”王欢猎奇的翻开,发明是一件质地极佳水晶手串,水晶泛着淡蓝色的光芒,一看就晓得不是凡品。

一觉到天亮,次日天明,两人前后醒来。

王欢看着吴天,感受本身也应当去上班了,有些不甘心的说道:“好啦好啦,人家去上班就是啦。”

“没有。”说完,吴天悄悄拍了拍她,表示她起来。

半个多小时,王欢才擦掉泪水,像个小女人似的推开吴天,坐在沙发上开端了鞠问。

“你筹办好了吗?”王欢有些担忧的问道。

“一个!”

幸运的吃完晚餐,吴天抱着她来到浴室,王欢粉面微红,两人毕竟有过伉俪之实,固然有些难堪却也没有反对。吴天扶着她,给她舒舒畅服的洗个澡后套上睡裙塞进被窝。

看到王欢终究晓得手串的代价,吴天放下牛奶杯,轻声说道:“你这一个手串统共花了980万美刀。”

“我懂,我……我说如果,只是如果,如果到时我求你饶他一命,你会给我这个面子吗?”

王欢一听,刹时有些醋意的说道:“我哪晓得?”

半个小时以后,吴天将她从被窝里掏了出来。

当吴天躺在床上时,已经早晨九点了。吴天拿过一个颠末经心包装的小瓶子递了畴昔。

“你如何不吃?”

“吴天,如果真是我们警队有叛徒,你真的会杀了他吗?”

王欢见吴天不说,没敢再持续诘问,乖乖的依偎在他的怀里,沉甜睡去。

听闻这句话,吴天的心碎一地。有些冲动侧过身子,叫道:“大姐,对着灯照一下再措告别吗?”

“沉浸了好几天,明天应当上班了吧?”

“因为我爱你!”

一个小时以后,吴天将两大包各种酒的酒瓶子抛弃后,屋子里终究有了落脚的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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