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这不是狗,这是狼[第1页/共3页]
“不可!”武战态度很果断:“狼的本性就是嗜血,这类东西是养不熟的!万一伤人如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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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胡蔓只能目送它走远,多萌啊!如何就是只狼呢!
此次武战倒不活力了,晓得她是在将王芳的军。
听到这声音,于书言忙站起来,只看胡蔓手里抱着一只小奶狗,嘴角翘着,一副表情不错的模样。
武战坐在胡蔓中间:“前次进县城的时候,蔓蔓给一个有钱人治了病,挣的报酬。”
于书言这才聚起神:“哦?那丫头如何说我?该不会背后骂我来着吧?”
胡蔓不再理她,总之她今后去了县里,离的远了,也就没甚么牵涉了。
胡秀撇嘴:“走甚么走?明天不是要去县城吗?买地的事一天办不完,必定要住夜的啊!”
于书言一挑眉,对于她的本性又佩服又无法,起家拍拍衣服:“还是不了,归去有点事,明天一早来接你。”
“不会白让你忙的。”胡蔓将小狗放下:“这么快就找到了?”
这……
这话一出口,于书言就晓得是假的……
胡秀边清算东西边问:“你们买屋子是要往县城里住吗?是不是一家子都搬去?”
于书言本来就有事找她,也就不推让,坐劣等着,胡秀打量了他几眼,公然清雅漂亮,给他斟了茶:“是于公子吧?”
“如何?要我留你用饭啊?”胡蔓昂首看于书言还没走。
“酒楼?!”胡秀惊奇的捂嘴,别说酒楼了,在山里人看来,在县城开个小铺子都了不得,而她竟然要开酒楼?
于书言伸出三个手指头:“这是我跟人家谈过的最低价,因为急着脱手才气压这么低,按普通价,少于四十五两是不成能卖的。”
“于公子谈笑了,mm真的是对你赞不断口的,也难怪,山沟里还没有像于公子这么出众的人呢!”
胡蔓对这小东西爱不释手,头也没抬:“你不是跟他说过话了吗?就算熟谙了啊。如果他对你成心机,天然会来找你的!女孩子嘛,那么主动不好。”
武战是做甚么的?他但是猎人,整天跟这些植物猛兽打交道,如何能够连狗和狼都分不清!
看着于书言走了,胡秀才焦急的诘责:“你如何就让他走了?不是说好帮我们牵线的吗?”
王芳浑不在乎:“她还不是我们家的人吗?”
胡秀一时没听懂,只听胡蔓清脆的声音飘过来:“于老板,背后说人可不隧道。”
“胡蔓在不在?”
胡蔓点头,终究不消走着去了!如果今后得常常来往两地,她考虑是不是也买一辆比较好?
“买地啊!”胡蔓进屋拿了个碗泡了点馒头,抱着小狗喂它,固然有点豪侈,可它实在太小了,喂别的不好消化。
还是武林川平静些:“这,这钱哪儿来的?”
说着又想起了甚么,忍不住调侃似的一笑:“这两个最…可都是出自胡家,倒也风趣。”
这没头没尾的,一下冒出来这么多钱,一家人都傻眼了,愣愣的盯着白花花的银子看。
胡秀低头整了整衣服,这但是她最都雅的一件衣服了,明天必须让于书言能记着本身。
早晨吃了饭,胡蔓与武战筹议了一下,毕竟现在已经走到这步了,再不跟家里说一声也说不畴昔,武战就把家里人都叫到一起,把三十两银子拿出来,哗啦啦散开在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