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狼群与强盗[第1页/共5页]
“这个,用中原的说法就是,说曹操曹操到。”安归掉了一句文。
老天也来凑趣,本来停了的雪又飘了起来。这些白雪落在人的头上,便被他们头顶冒出的热气敏捷熔化成一缕白汽。
安归收了马刀,嘴里呼呼地喘着粗气:“这还喝采对于?”
“说得也是啊,”安归想起他们之前的遭受,深有同感地点着头,“狼是牲口,可比人好对于多了。”
阿谁年青人冷冷地说道:“你这妖贼!有跟我抢猎物的工夫,还不如乖乖地把马场交出来,滚到没有水草毡房,没有骏马羊羔的天涯,再也别转头,免得我挖出你的心肝做抓饭!”
玄奘舒了一口气,看来,本身先前的判定没有错,这两千骑起码是两支步队临时拼集起来的,很明显他们来自两个分歧的部落,在这酷寒少食的初春季候,结伴出来掳掠就像打猎一样平常。
“这下我们可要发财了!”前面有人喝彩。
“比胡匪好对于多了。”哈伦多说。
话音未落,就见路旁呈现了两只绿色的眼睛,紧接着又是几只……如许的眼睛玄奘太熟谙了,从踏上西域地盘的那一天起,他就开端同它们打交道,也不知在它们面前念诵了多少经文,能够说,这个种群已经是他的“老朋友”了。
一个黑塔般的大汉大声喊道:“放下财物,饶你们不死!”
大股的马队只要一种能够,那就是突厥人,他们才是真正的野兽。西域的劫匪多数只抢钱不杀人,而突厥胡匪不但抢钱,抢粮,抢人,他们还喜好杀人,屠城这类事情一向都是他们最喜好干的,铁骑过后,身后便会留下一片白地。
“它们爱跟,就叫它们跟着好了,”哈伦多仍然一脸轻松地笑道,“我甘愿再碰上十拨狼崽子,也不肯意碰上一次胡匪!”
“哇!两万银钱!”几个胡匪的眼中当即冒出贼亮贼亮的光。
对于突厥语,玄奘本来就很陌生,只能勉强听懂一些栗特语的官话,那还是跟雪山灵主教中那位冒牌“兄弟”学的。但是现在,从这些胡匪嘴里快速而又大声吐出的,倒是他们各自故乡或部落的话,并且明显不是甚么雅语,玄奘已经完整听不懂了,他乃至思疑对方也不见得都听得懂。
“屁的大可汗!我们早就获咎了,还用得着比及现在?”
“别嚎了,”赤朗转头道,“把稳把狼招来。”
帕拉木昆走在最后,腿上裹扎毡靴的带子有些疏松,拌了他一下,他蹲下来,将其重新扎紧,不知不觉竟与步队拉开了一段间隔。
中年人哈哈大笑,吼道:“我把你这粪便脱成的小贼人!从哪儿生出来的,还从哪儿缩归去!别让我挖了你的眸子子喂我的鹰!”
玄奘单独催马向前几步,朗声说道:“贫僧玄奘,从大唐来,要到西突厥统叶护可汗王庭。所携财物乃是高昌王和龟兹王敬献给统叶护可汗的礼品,还请诸位行个便利,让我们畴昔,贫僧感激不尽。”
他转头朝道诚看了一眼,道诚会心,走上前,举起手中的齐眉棍朝冰面上用力砸去。只听“咔嚓”一声,冰层裂开了,涌出一汪黑亮亮的河水。
说话间,步队已经走到河边,河床合法风口,西北风呜呜啸叫,寒气砭人肌骨,河面结着冰,冰上覆盖着一层晶亮的白雪。
现在,这支只要三十多人的西行步队,就像是草原上的一只孤羊,恰好碰到了一群饿狼,毫无还手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