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第1页/共3页]
现在,他已经完整肯定了。
“那么,这位大师除了附魔以外,是不是还善于炼金术?”
树精灵的寿命约莫在四五百年,称得上是长命种,加上天发展于施法,以是这个种族团体的战役力很高,在全部大陆上都是屈指可数的强大权势。如果不是他们天生就不喜好分开泰初丛林的话,或许早已建立庞大的帝国了。
但树精灵的附魔技艺却有很大的范围——被他们附魔过的设备会认主,除了仆人以外,别人就算把它拿到手,也只能当作浅显设备来用。
每当太阳落山以后,人们都能看到一轮明月渐渐划过天空,那就是这不利家伙的残骸。
泰初丛林固然树木富强,但并不是多么伤害的处所。这里是精灵一族发源之地,相传当年生命女神在这里缔造了最早的聪明生物——高档精灵。固然跟着光阴的推移,世事情幻,高档精灵在人间已经几近见不到了,但他们的后嗣,多种以精灵为名的生灵,还是在这丛林内里繁衍生息。
成果呢?
比拟之下,法师们的附魔技术固然本钱更高,结果略差,可胜在没有限定,甚么人都能够利用那些附魔设备,以是反而比树精灵的附魔技术更有市场。
雷面无神采地看看暮色沉沉的天空,等了一会儿,摇点头,叹了口气。
瓦伦细心回想了一会儿,不是很肯定地说:“我仿佛传闻过……大师已经很老了,头发髯毛都白了。穿戴玄色的袍子,身上有较着的药水味道。他的身材不如何好,常常咳嗽……大抵就这些了。”
假想一下,如果争斗中“临时神国”分裂,祂的气味散逸了出去,下一刹时多数就是毁灭之雷从天而降……
雷对于树精灵们的附魔技术非常推许,当他们通过查问,在村庄内里临时住下以后,他就向旅店的办事员扣问这村里有没有附魔大师,想要制作几件附魔设备。
泰初丛林,是一片广袤无垠的大丛林。传说当初天下斥地之时,光亮和暗中两位大神争斗不休,他们鲜血稠浊在一起,化为了最后的生命之源。生命之源绝大部分变成了生命女神,剩下的部分浸润了初生的大地,孕育了郁郁葱葱的广袤丛林,就是位于大陆中心偏南地区的这一片大丛林。
野精灵是在大陆上最常见的精灵种类,他们的身材和人类差未几,一点也不纤细,乃至有很多非常强健的个别,一身铠甲手持战斧的也不在少数。他们的身材特性,大抵就是尖而略长的耳朵,以及非常和婉的头发。
“如何了?”
常见的精灵有三种,别离是树精灵、野精灵和日精灵。
树精灵的附魔技术,在全部大陆上都赫赫驰名。每年都有很多人带着本身敬爱的兵器去泰初丛林拜访他们,请他们为兵器附魔。
到了现在,就连半神层次的强者们常常都要为离开主位面做筹办,因为谁都不晓得,那一道悬在头顶上的雷霆,究竟会在何时轰下来。
至于实在按捺不下去的,该如何办呢?
野精灵的生命周期有些奇特,他们在少年、青年和中年期间,都和人类没有太大的辨别,仅仅只是稍稍活得久一点。但比及了老年期间,他们常常就会呈现“老而不死”的奇特征象。一个野精灵或许八十岁摆布就已经白发苍苍,只能做一些简便的事情,但他很能够一向到一百八十岁还是如许……冗长的,超越了整小我生一半的老年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