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第2页/共3页]
高大的巨猿刚才见到铜冠飞龙的时候就吓了一跳,浑身的毛都竖起来了――猿猴类魔物本来就是飞龙类菜单上的好菜,就算这巨猿远比普通的猿猴更强,可那条飞龙也远比普通的飞龙更强,如果两边在田野遭受,它只怕仍然还是摆脱不了食品的了局。
驱逐它的,是一记乍看上去平平无奇,力量却大得不成思议的拳头。只一拳就把它放倒,在地上接连打了几个滚,直到撞在一棵大树上,才停了下来。
和低劣的骑士才气分歧,他作为贩子的才气倒是不错,不管算账、谈判还是鉴定,都有必然的程度。尤其可贵的是他很善于驾车,赶车的技术就连莉芙这个公认善于骑马的人都要甘拜下风。
比及帐篷已经搭好,篝火熊熊扑灭,面粉和麦子煮成了粥,干肉变成了肉汤,香味满盈在营地上空的时候,他才浑身是血地返来,手上还拽着一根特制的粗缆绳,缆绳上捆着一只被五花大绑的怪兽,无精打采地跟在身后,如同牛羊普通被牵了返来。
雷点了点头:“是的,比及了云塔城,很能够会有一场苦战。我要把那只不听话的家伙抓紧时候顺服了,不能再跟它磨蹭下去了。”
这条铜冠飞龙不愧是一方魔物的霸主,即便被囚禁和折腾了好久,仍然凶威不减。刚一出来就点头摆尾,收回狂野的吼怒,伸开血盆大口想要把雷一口咬死。
兰克是那位贩子的小儿子,和从小接管贩子教诲的兄长分歧,他一贯敬慕骑士的风采,一向跟着帕恩骑士学习骑士所必须的骑术、剑术、枪术和射术。但是他实在有些贫乏天赋,学了五六年,直到现在也不过勉强称得上是个菜鸟,剑术枪术射术全不超卓,独一比较像样的就是骑马。
“说的也对,你已经跟那家伙磨蹭太久了。”丝蒂尔附和地说,“依我看,还不如去抓个别的来顺服呢,比方说这只猴子就不错。起码它很聪明,晓得打不过就要乖乖听话。”
“你这蠢货就不能学乖点吗?”雷无可何如地嘟嚷着,走畴昔一把揪住铜冠飞龙的尾巴,将这凶悍的魔兽倒拽着,往树林内里走去。
“真的没题目吗?它不会趁着我们睡觉的时候偷袭我们?”莉芙担忧地问。
兽王的光荣?魔物的赋性?
最可骇的是,当它呼吸的时候,嘴巴内里清楚有纤细的火星喷出来,更有一股淡淡的硫磺味传出来。莉芙和兰克这两个贫乏经历的新手也就罢了,蒂格夫人一闻到这股硫磺味,就晓得了它的来源。
在这群少男少女内里,真正技艺过硬的没几个,此中天然以泽生为最强。但考虑到如果他不在,这群少男少女们就少了主心骨,只怕不等大师找到线索查明本相,他们就要被贵族之神教会连皮带骨活吞了,以是不但他必须留下,别的几位技艺过硬的也必必要留下。
他走了几步,停下来,一拳把又想要挣扎着咬他的飞龙打懵,然后叮咛蹲在那边的魔兽巨猿:“早晨好好守夜,别出乱子,不然明天早上吃炼狱猴脑!”
“别开打趣了,哪有骑猴子的骑士!”雷摇点头,笑着走到一边,手一挥,从专门用来囚禁魔物的特制空间袋内里放出了那条铜冠飞龙。
抓只兽王来守夜?!这下别说莉芙和兰克,就连蒂格夫人都惊呆了。
这下,它是真的死了心,决定老诚恳实改行当只看门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