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第3页/共3页]
至于阿谁被称之为“铁爪”的强盗魁领,地上一处庞大凹坑内里那滩乱七八糟的鲜红,就是这个很驰名誉,脑袋代价五百金币的家伙,留在人间最后的陈迹。
自从阿谁秃顶带着一群壮汉来到双头鹳城以后,他们就到处抢买卖。这群家伙就像外号一样,半点也不挑食,只如果有事情能够做,哪怕赚头很小,他们也会乐呵呵地出动,如同一群蝗虫,呼啦啦将所过之地的强盗们一扫而光,带着大堆或死或活的战利品返来领赏。
托他们的福,本城这段时候的治安很好,周边商路上的强盗也较着减少,贩子和住民们都很对劲。
包含这类“双头鹳”在内,雄鹰王国的货币夙来以制作精彩而著称,不但驰名大陆,乃至在很多别的天下都很驰名誉。当初金币联邦的开辟者们为都会定名的时候,喜好利用各种货币来作为名字,“双头鹳”就是此中之一。
这座都会差未几是金币联邦和西北四镇互市的中枢,粮食、各种日用品和豪侈品被源源不竭地运往北方,而从峡谷那边运过来的,则是矿石、金属锭、各种宝石和魔兽质料。
双头鹳城的首要运营内容就是交通运输,此中特别大宗商品的转运,更是重中之重。应运而生的天然就是层出不穷的强盗――按照盗贼公会暗里统计,以这座都会为首要据点或者常常在此活动的强盗构造,目前有四十六个,最颠峰的时候曾经达到七十五个,至于强盗的详细人数,保守估计在两千人以上。
听到老板的扣问,乔修放下酒杯,笑着说:“喝完这杯,我就解缆。”
当然,乔修也有个很大的长处,就是明智。他从不招惹那些良家女子,也从不在女人对他已经没兴趣以后还恋恋不舍。这使得他更加被那些放浪的女人们欢迎,成为了最好床伴。
将两个俄然从草丛内里跳出来打劫的地精一脚一个踹飞,乔修乃至连脚步都没放缓,一边感慨着,一边沿着路上的陈迹飞奔。
除此以外,他就再也看不出半点蛮横气质了――或许放在地上的那杆鱼叉和别在他腰带上的短斧也能够算?但他很少利用它们,普通环境下,他实在更喜好用挎在肩头的那捆绳索。
两千人不是个小数量,如果是一个团体的话,联邦早已出动军队把它们给剿除了。但这些强盗倒是一个个大大小小的构造,分离在以都会为中心的很大一片范围内里。他们神出鬼没,让军队常常摸不着脑筋,弄不准行动规律;他们层出不穷,的确就像是夏天雨后院子里的杂草,几天不清理就哗啦啦多出一大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