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马王马如令[第1页/共3页]
“是……是!”小厮心中一惊,已经晓得本身方才是在鬼门关上走了一遭,若不是马王尽力禁止肝火,怕是只那一鞭便能够抽得他身首异处了。
马如令手腕高超,领着马帮只花了短短十年,竟清除了全部边城的帮派,十年前一场火并后终究清理了城内最后一个大的帮派锦衣帮,马帮自此一家独大,城内大小商贾来往商队也都需求每月向马帮交纳进贡财物,马帮自会护得他们全面。
因为官府对这里的不作为,这里几近就是一个“三不管”地带,城中素有帮派,用地下次序办理这座都会,这里本来是帮派林立,直到二十年前,城北马帮出了个马王马如令。
“陈述马王,部属未能探听到,倒是一个羊杂碎摊子上的老夫说,这小我仿佛是为了十年前与韩三虎的私家恩仇而来。”
不过明天,此时现在,马如令却在生机,时价晌午,马如令本该在二层的寝室中小憩一番,他已经五十五岁了,人活八十古来稀,而在边城,天灾人乱兵祸之下,五十五岁都当算得是行姑息木的白叟了,马如令虽仍然精力,却也不得不平老,他的精力总有些跟不上,他的体力也老是不那么充分。现在天,他的午休被韩三虎的死讯打搅了,他怎能不生机?凡是做大事者,或多或少都会有些脾气,光阴能够消逝一小我的斗志,却没法窜改一小我的脾气,所谓江山易改赋性难移便是如此,而马如令就是这有脾气的做大事者中脾气最大的一批。
“砰!”马如令的拳头重重的砸在了面前的案几上,砸得案几上的香炉高高的跳起,复又落回桌面,几乎没站稳,在桌面上扭捏了几下,几欲坠倒,却还是终究停了下来。
太阳喷吐着火苗舔舐着大地,照在墙上,泛着白花花的光,让人直感觉眼晕。氛围里没有一丝风,枯燥的泛着呛人的土腥味儿,西北的边城本就在高原之上,离天更近,太阳也显得更毒。下一秒,暴风卷着黄沙就从天涯吹来,远看就像一块庞大的幕布缓缓罩向边城。黄沙漫天,遮挡着太阳看起来像凝固的血。街上上一秒还喧闹的人群,下一秒也跟着风沙纷繁躲进屋里,任凭大风卷着挂在门框上的大蒜辣椒甩来荡去,仿佛招魂的幡。
这便是边城,千百年来便是如此,这里的人笑得开朗,哭得畅快,悲喜不过夜,交谊也都写在脸上,肚囊中从不容诡计算计。
这十年来马如令过得对劲极了,他本是一个贫苦人家的孩子,少年时父母双亡,他苦苦挣扎,所幸没有如马小山般落得个叫花了局,却也是强得有限。十多岁的他便插手了马帮,与马帮的兄弟们在马背上讨糊口。马帮过的也是刀口上舔血的日子,当时的马帮并不强大,除了运货劫道,还需求与其他的帮派因为好处产生抵触,马如令入帮当年共稀有十人插手马帮,或许是因为共同的境遇,他们亲如兄弟,终究却只剩上马如令一人独活。三十五岁那年,上代马王归天后,马如令终究成为了马王,以后他又昂扬了十年,清算马帮,清除边城其他帮派,终究在四十五岁那年肃除了最后的仇敌――锦衣帮,马帮成了全部边城的实际统治者和既得好处者。以是这十年来马如令如何能够过得不对劲?
太师椅上正坐着一条四十来岁的男人,赤膊穿戴一件羊皮坎肩,前襟敞着,暴露黑压压的护心毛,以及两条铸铁般坚固的手臂,一条粗布裤子,用红色的麻布腰带裹了,腰间挂着一条马鞭,似是用熟牛皮做的,能够瞥见鞭子卷曲时坚固的牛皮产生的褶皱,黑黢黢的泛着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