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狗爷[第1页/共3页]
马小山不会省力量。
“我本是都城一富户家的仆人,那家仆人被放逐至此,我便跟着来了。”
“那么我便告别了。”
“不知,官府也没有查出。”
“以是你应当想个别例。”
“你也行。”梁绪淡淡道来,“意由心生,身由意动,以足为轴,圆转快意。蓄劲似蛇,发劲似猫,朝形似鸡,阴阳发力。”
马小山翻了个身,喃喃道:“酒……”
这就是俗话说的“乱拳打死教员傅”了。
“你这话是甚么意义?”
“他们固然穷,但并不傻,我拿着佩剑他们便不会偷我,他们不偷我我又上那里找得狗爷你?”
“哈哈哈……”门外,蓝衫的白面皮已经走了出去,却恰是那蓝衣梁绪,“狗爷不止爱吃狗肉,这狗肉做得却也比城中任何一个酒楼甘旨,我梁绪好吃,天然是要凑上一分热烈。”
“我晓得。”马小山淡然。
梁绪闪身让过紫裳进了好屋。
“可我就是个多管闲事的人。”梁绪笑着道。
“说吧,找我甚么事。”狗爷才吃罢狗肉,抹了抹嘴向梁绪问道。
“那王爷家住那边?”
马小山酒完整醒了。
“你这么急着找狗爷我,天然不但是为吃口狗肉了,可惜我没吃之前甚么都不晓得。”
存亡相搏如果以一对一,讲究的就是势大力猛,有非常力量就毫不会只用九分,因为击倒一人便是结束,活下来的人尽能够筋疲力尽,只要活着就另有缓返来的体例。
“走得这么急?”
“可我还是要看看他,怕他被你就这么毁了。”
“他已经睡了。”
“如果是飞虹剑,它就不会吃这么多苦了。”狗爷说着,抄起脚边的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头,“这只狗是我养的狗里最听话的,我本想用刀告结束它,让它少吃些苦头,但是没何如我没有好刀,还是得用这石头。”
“想不到狗爷不止狗肉好,这酒水也是佳酿。”
但是以一敌数人,老是用马小山的体例天然是不可,他的力量总会用尽,他的身子骨也抗不住那么多刀砍斧凿,这两翻搏杀,所幸对方人不是太多,所幸有逃窜藏匿的处所,如果下次再多些人,却不知是否有这么好运了。
“莫要叫她毁了你,你另有事情要做。”
“哈哈哈……”此次轮到狗爷笑了,仿佛从没见过如此好笑之事,“我更情愿要你的飞虹剑。”
“那一日,王爷家饭食中被人下了毒,一家一十四户全都毒死了。”
“飞虹剑可不好用,”梁绪抖开了包裹,里边鲜明是他的佩剑,“带着飞虹剑,不管是刺探还是偷摸都显得太招摇了些。”
“我倒是等得起。”
说话间,紫裳已掩上门,取来一小坛酒递与马小山。
“没想到你倒是个急性子。”梁绪吃吃的笑着,放动手中的狗肉,缓缓道,“都道你狗爷动静通达,却不知你来这边城几年了?”
“那你来此可曾晓得此地也有一户放逐的王爷家。”
“你现在应当晓得,血洗马帮不是件轻易的事了吧。”
紫裳看着他,刀工斧凿的脸上还泛着一丝稚嫩,也凿刻在紫裳的心头,门外俄然响起了拍门声,笃笃的响着。紫裳回了回神,起家去开门。
“死了?”
马小山已是睡了,睡得很沉,因为他喝了很多酒。来到这陆家嘴子已是三日,未曾想到紫裳早已安排安妥,二人到了陆家嘴子便有了个居处,一处里外套间的屋子,紫裳住在里屋,马小山就睡在外屋的稻草堆上,虽算不得宽广却也住得温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