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陈兰戈[第3页/共3页]
“陈安,能说说为甚么之前要决计在《董蜜斯》中表示出青涩?我信赖你以的歌颂水准,完整能让那首歌更加有神韵,就像你刚才唱的加州旅店。”
“姐...”
“《董蜜斯》是我本身的故事,安葬了我青涩稚嫩的初恋,以是我想那样唱。”
没过量久,陈安一首加州旅店唱完,酒吧里传出点点掌声,陈安站起家微微鞠了一躬,便收起吉他回到了卡位旁。
陈兰戈愣住了脚步,两眼当中第一次现出了惊色,她之前感觉陈安在《董蜜斯》的演唱中还带着青涩,贫乏一些味道,可现在这首加州旅店一出来,陈安完整窜改了唱法,完整不复之前的青涩,将一种融会了独孤,舒畅与其他的庞大感受完完整全的表示了出来,以是她感到吃惊。
那金丝眼镜男对音乐有些观赏才气,一听前奏还挺对劲,便施施然坐回酒桌前,筹办赏识歌曲。
“加州旅店?”
刘铭义已经不晓得本身是第几次吃惊,他听着陈安唱的《加州旅店》,止不住跟着节拍悄悄闲逛,一副要嗨起来的模样,只是他扭头之间,却看到了身后不远处的陈朝红和陈兰戈,刘铭义顿时一个激灵,站起家道:“兰姐。”
如许的一家公司对于现在的麦田音乐来讲无疑于庞然大物,并且直接是副总出面,虽说陈兰戈是陈朝红的姐姐,是被陈朝红的聘请来的,但陈兰戈明显对陈安非常感兴趣,来意也昭然若揭,这天然让肖芳大受打击,毕竟她在麦田那边还没翻残局面。
对于陈兰戈,陈安之前就重视到了,因为这个女人实在太让人谛视,陈兰戈的长相还稍胜陶曼文半筹,特别是她从骨子里透出来的那股妖娆,以及不经意间透暴露的气质,让陈兰戈诱人至极。
听到刘铭义的声音,其他几人也赶紧站起家,恭恭敬敬的道:“兰姐。”
“安子也太猛了吧?英文歌也唱的这么溜?”
“那来首英文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