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陈兰戈[第1页/共3页]
陈兰戈却不在乎,翘起的嘴角带着一丝意味难懂的笑容,整小我就好似一朵盛开的罂粟花,卷着香风朝前而去。
不过陈兰戈和陈朝红刚往前走了几步,《董蜜斯》的旋律落下,整首歌颂完了,刘铭义第一个站起家,对着小舞台上的陈安比出大拇指道:“安子,牛!”
这哥们儿的来意让陈安微微有些不测,不过他随即道:“这首歌是我本身创作的,叫《董蜜斯》,碟必定是没有,毕竟我还是个门生,不是歌手呢。”
“姐...”
陈朝红直挺挺的站在陈兰戈身边,完整不复之前粗暴放纵的模样,灵巧的像个门生。陈兰戈却不觉有甚么不对的处所,嘴角微翘道:“他现在唱的这首歌也是他本身写的?”
“安子也太猛了吧?英文歌也唱的这么溜?”
“文青的确是种病,可没有你所谓的‘无病嗟叹’,只怕这世上就要少很多好歌了。”
陈兰戈明显也是懂音乐的,品出了歌中的味道,陈朝红赶紧道:“我也没想到他创作的两首歌会截然分歧,这首歌他写的不错,歌词也挺有水准,不过姐说的没错,他唱出来的确是缺了些神韵。”
那金丝眼镜男对音乐有些观赏才气,一听前奏还挺对劲,便施施然坐回酒桌前,筹办赏识歌曲。
“加州旅店?”
“是的。”
陈兰戈非常直接,没有一丁点客气,一上来就问出心中的迷惑。
金丝眼镜男听到这话有点绝望,但他随即从裤兜里取出一张青蛙皮,也就是老版的五十块,递给陈安道:“小兄弟,你唱歌很好听,再唱一首吧。”
金丝眼镜男有点不测,随即又道:“那来首不一样的吧。”
对于这类直接陈安有点不适应,毕竟他还不晓得陈兰戈的名字,不晓得她身份,幸亏陈朝红当即道:“安子,这是我姐陈兰戈,现在是京闻音像有限公司副总。”
陈兰戈愣住了脚步,两眼当中第一次现出了惊色,她之前感觉陈安在《董蜜斯》的演唱中还带着青涩,贫乏一些味道,可现在这首加州旅店一出来,陈安完整窜改了唱法,完整不复之前的青涩,将一种融会了独孤,舒畅与其他的庞大感受完完整全的表示了出来,以是她感到吃惊。
陈安愣住了,五十块听一曲?或许这在十几年后的酒吧内不奇特,可这特么还是96年啊,敢情明天遇着土豪了。陈安上辈子就是街边卖唱的,能让人掏钱请唱歌,无疑是一种必定,故而他落落风雅的拿过钱,道:“行,想听甚么?”
“安子,这来坐。”
刘铭义已经不晓得本身是第几次吃惊,他听着陈安唱的《加州旅店》,止不住跟着节拍悄悄闲逛,一副要嗨起来的模样,只是他扭头之间,却看到了身后不远处的陈朝红和陈兰戈,刘铭义顿时一个激灵,站起家道:“兰姐。”
陈兰戈随便的摆了摆手,然后问了下陈安的位置,肖芳不熟谙陈兰戈,但看着这女人的架式,和其别人的态度,赶紧起家让开了座,陈兰戈浅笑着坐到了肖芳的位置上。
“坐吧。”
如许的一家公司对于现在的麦田音乐来讲无疑于庞然大物,并且直接是副总出面,虽说陈兰戈是陈朝红的姐姐,是被陈朝红的聘请来的,但陈兰戈明显对陈安非常感兴趣,来意也昭然若揭,这天然让肖芳大受打击,毕竟她在麦田那边还没翻残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