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骑士锐锋(上)[第1页/共3页]
真是聪明的做法。
不过……
这个大剑士用的就是通过这个特别的握剑姿式,窜改了大剑力臂的长度,以此来增加大剑的矫捷性。这是对单手剑时的常用姿式。
“那么,我要上咯!”
面对奔驰而来的剑刃,弗利德凝集心神,没有赤色的嘴角,却暴露一丝浅笑。
而劈面这个黑衣男人,不但躲开了本身的进犯,并且身材的柔韧性和反应的矫捷度都大大超乎了大剑士的预感。
之前那“增加矫捷性的姿势”底子就是个骗局!为了让弗利德曲解,然后好趁机放出雷霆一击!
方才那一脚,弗利德清楚的感遭到了大剑的重量,那是远超3公斤,恐怕要有十五六公斤的沉重重量了……这么沉重的重量,加上精锐兵士尽力挥动,惯性和臂力两重加持下,这道银色的弧光就是最可骇,最凶暴的杀器。别说用这破剑去挡,就算给弗利德一把经心打造的骑士剑,只怕也会被砸成两半。
诚恳讲,这把剑实在有够粗糙的。用果实来比方的话,那就是又小又萎缩的,另有虫子咬过的那种。
大剑士为了不让弗利德逃开,挑选了横扫这个进犯范围最大的进犯体例。而弗利德,恰是操纵了横扫的进犯死点,也就是剑刃下方,奇妙的躲开了这必杀的一击。
不过,这把剑让弗利德非常奇特。这是阿谁男人的佩剑,也就是说,他常日里就是用这把剑战役的,不过……对于冒险者而言,把命交给这么粗糙的兵器,是不是太草率了?
钢铁护具代价高贵,对于浅显的兵士而言,都是只订做本身最需求庇护的位置,剩下的渐渐凑,如果是佣兵,还能够明目张胆的在疆场上抢走仇敌的护具当作战利品。
是以骑士当然有本身的爱剑,但换上劣质兵器,战役力还是惊人。用兵器劣等来当来由,未免过于丢脸。当然,这并不是鼓励用劣质兵器,只是因为弗利德要用暮气凝集出盔甲兵器的话,未免过分奇特,不得已而为之。
“好!”
而方才那一击,大剑士吃惊更大。本身尽力挥动之下,这沉重的凶器挥动一周只需求半秒。用假行动利诱敌手,让敌手误觉得本身是谨慎的筹办缠斗,再俄然发难,一口气用最强战技切开敌手的身材,这是大剑士的必胜法门。
不是增加“锋利度”,而是增加“重量”。这个大剑士,很睿智啊。
够用了。
如果是其他兵器,弗利德大抵味后退,避其锋芒,但是大剑进犯间隔太长,又是尽力偷袭,速率奇快,弗利德深知本身的速率大不如前,后退来不及了,必将被这一剑扫中。就算勉强躲开,也会被剑刃动员的强风攻击,被大剑士带入节拍,以后就完整落入被动了。
有免费的架看,大师从速把视野集合了畴昔。当代有王公贵族观剑舞喝酒,估计也就是这个感受了吧?
人群中又有人喝采,大剑士的一击又快又狠,先用姿式骗弗利德做犯弊端的应对,俄然窜改姿式策动强袭,这思惟当然可贵,可弗利德临危反应,玄之又玄的躲开了来人的偷袭,这份应变力更加萧洒。此次的喝采哈特听的舒畅,浑身暖洋洋的,仿佛被表扬的是他本身一样。
是以大剑并没有过分锋利的剑刃,它的利用体例更靠近于战锤之类的钝器,依靠重量去切开仇敌。是以锋利度对大剑的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