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出行[第1页/共2页]
手上戴着一颗能够自在穿越“迷霞之森”的指路戒指,它会引领穿戴者分开与进入的精确的事理,要问巫妖为甚么会有这类道具,别藐视他,在人脉上他还是挺有门道的,熟谙各种百般的人另有奇特的生物,这类戒指就是他当初在一名云游四周的恶魔奸商手上买来的,花了他将近一半的财产才换来五枚戒指,可让贰心疼了好久。
望着湖面倒映中那张帅气的脸,蹲在湖边的巫妖就忍不住臭美一下,他真的是太帅了。
约翰跟着路标走了大抵一天不眠不休的时候,来到了雾之都的城门口,在这里,他遇见了很多人类角度来看被称为“怪物”的生物,雾霾环境下固执保存的种族――大眼怪。
巫妖遇见此人皮仆人的时候是在七年前,当时候的巫妖还用着别的皮肤招摇撞骗,混在人类中清闲安闲,赶上这表里不一的家伙美满是在一场不测,这家伙大要假装一个好人,实在就是一个发卖人丁的人渣,很多女孩子就是被他这张脸和花言巧语骗了,至于为甚么这家伙要骗他,咳咳,当时不是没有其他的人皮可供挑选,就只要一个女孩子的人皮套在身上,加上本身常常独来独往,这才让这家伙盯上。然后?当然是干掉他了,巫妖的天赋技术“人道之眼”,一眼就看破,对于心胸不轨的家伙,巫妖可不会部下包涵。
“大眼怪”是一种很奇特又特别的类人型种族,来源传闻是太古期间之时就已经存在,作为轻易辨认特性的超大号眼睛能够轻松穿透雾霾看清四周,并且智商也与人类无疑,具有奇特的说话和糊口风俗,他们的食品很广漠,根基上只如果能在雾霾前提保存的植物,他们都能吃,嗯,他们是素食主义者,归正约翰向来没见过这些大眼睛宝宝吃过肉,口头上说不吃,私底下谁晓得呢。
安静的湖面俄然被突破,一个敏捷的影子冲破水面,狰狞的满口獠牙呈现在巫妖面前,但他没慌,反而还很沉着,手往前一拍,长得和西瓜差未几大的食人鱼就被他拍进了湖里,掀起一阵波澜。
固然“雾霾洛德森”整天被雾霾覆盖的地区,是被谩骂的,但还是另有其他生物居住在此中,“雾之都”恰是能够适应雾霾气候的生物堆积的都会,约翰前去的目标地恰是这座都会,以往的经济来源和设备都是从这获得的,现在也一样。
“无穷能够”颁布的三个任务,第一个帮忙黑骑士规复感情,第二个培养黑骑士踏入“豪杰范畴”,第三就是意义不明的剧情任务,需求殛毙一百人,固然不晓得这剧情任务到底为甚么要让他杀人,但幸亏不是牢固工具,随便找一百个好人杀杀就行了,如果好人的话,他还真的不必然能下的去手,放弃的话也是有很大能够。
现在,巫妖不是本来的巫妖,毕竟他是一种被世人痛恨鄙弃和惊骇的工具――险恶的巫妖,如果然这么出去,万一遇见了那些气力不凡又公理感爆棚的煞笔,他又要免不了大战一场,透露位置,还要面对各国的通缉,被一大堆仇家追上门来惨了。
和一些爱好战役的种族一样,大眼怪也是,答应他国来到此地停止玩耍,也就是说,人类另有其他种族也会来到此地玩耍,只要有一双长于发明的眼睛。
分开湖泊,看了一眼最后的城堡,约翰走了,朝着被雾霾遮天蔽日的地区走去,身影逐步被雾霾吞噬,终究看不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