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第1页/共3页]
荀玉卿身边的钱很多,而这个世上很多事情都能用钱处理,特别是一个又舒畅又轻松的环境。小酒馆固然不大,但却很温馨,被褥固然有些发旧,但很坚固,也很洁净,或许是因为客人未几的启事,老板与店小二也显得格外热忱跟和蔼。
因为他想活得堂堂正正,常常要比别人吃更多的苦。
秦雁抽出一柄小刀,用酒浇过了,将柴小木伤处的腐肉一点点挖剔下来,荀玉卿不敢多看,只在外甲等老板娘的热水,待热水上来了,他便接过手去,将房门连同老板娘猎奇的目光一同关在外头。
小酒馆里头的热水是常备着的,荀玉卿将柴小木换下来的纱布煮洗了以后,又提了一桶归去。洗过的纱布约莫是因为薄得很,是以干得也特别快,荀玉卿把它们翻开挂着,没多会儿已只觉一点湿意。
吃饱了以后,精力天然也就困乏了起来,荀玉卿四下看了看,觉着没甚么不当了,便又倒在了椅子上睡着了。
“费事了,我想要罐地瓜粥。”荀玉卿掏了些碎银递给店小二,微浅笑道,“光驾你等会奉上来,操心。”
“恩公?”秦雁也非常吃惊,他单臂背着柴小木,额上有汗,面露疲色,明显赶了很长的一段路。
他又能安闲面对一个阴沉的凌晨了。
荀玉卿虽瞧那伤口瞧得惊心动魄,但想着老是有惊无险,便又微微定下心来了。
他的声音叫荀玉卿想起的,是谦恭如玉的君子。
热水很快就变成了血水,荀玉卿心惊肉跳的很,只背着身瞥了几眼,待到剪刀声响起,他这才转回身去,柴小木腹部的伤势已被包扎好了。他的胸膛微微起伏着,鼻息微小的几近不见,头发被汗湿透了,垂在脸边,真逼真切的是个极不幸敬爱的少年郎。
热酒喝过了三杯,糖炒栗子也剥了一整盘,荀玉卿俄然闻声走廊上传来极沉重的脚步声,一个是丰腴腻脂的老板娘,她的脚步已是非常沉了,另一个却要比她还重些,若非是个极魁伟的彪形大汉,定然也是个瘦子。
眯了半晌,荀玉卿因为姿式不适醒了过来,秦雁与柴小木还没有醒,热水已经凉了,他转头一瞧,天还暗着,更夫恰好走太小酒馆下,落手一打:咚――咚!咚!咚!咚!
他刚探出头去,那边恰好开了房门,老板娘见着荀玉卿出门来,仓猝问道:“哎呀,荀公子,您要点甚么?”
这般一考虑,便干脆寻了个小酒馆住下。
在这间小酒馆住了三日,荀玉卿的酒量见长,这一日他托店小二到外头买了包热乎乎的糖炒栗子,老板娘又给他热了一壶好酒,他便举着托盘往楼上走了。
小毛驴叫荀玉卿牵着时,另有些不肯走动,非得荀玉卿隔空甩个鞭响才晓得惊骇。荀玉卿遇见仇天,表情天然好不到哪儿去,倒不如说,凡是与辛夷相干的统统事情,贰内心都感觉不舒畅的很。
这一身艳骨的美人极委曲的窝在小小的椅子里头,他的眉头皱得很紧,仿佛并不平稳,桌上的热水还冒着热气,角落里不知甚么时候多了个小火炉,正热着不知何时开端煮的甜粥。
秦雁倒还好些,只是累乏了,柴小木的身材倒是起起伏伏的,幸亏没有烧起来,荀玉卿帮他擦了汗,又怕他脱水,唤他个半醒喂了好几碗盐水下去,忙繁忙碌了一早晨,他陷在椅子里头不由得有了些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