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六章 欺人太甚[第1页/共3页]
牛逼!
嗡嗡嗡。
格里乌还在懵逼当中,我当然熟谙血蛮懦夫,可特么的老子的蛊虫肿么就如许了?
他满身包裹在浓烈的玄色毒雾当中,玄气蒸腾,鲜明是半步衍法的用毒妙手,在他的右手当中高举着一根人头骷髅法杖,那恰是噬魂部落当代酋长的标记,现在蛮荒独一的一件灵器【噬灵骨杖】,而能够把握这件珍宝的人也唯有一人――噬魂酋长格里乌!
“格里乌,还等甚么!”
格里乌跟脚下的朗日同时瞪大了眼睛,前者还保持着那高高举着法杖的霸道姿式,但面前的虫群完整凉了,更加显得他的姿式是那么的傻逼。
“不好!”
一刹时,无数的金色飞虫从他的噬灵骨杖中腾空飞起,可骇的振翅声响彻了全部天空,恰是噬魂部落巫蛊祭奠们最强的手腕丧灵蛊虫。
“巨大的噬魂神啊,请让这些寒微的蝼蚁感受您无上的神威吧,丧灵蛊,去吧!!”
合着你偌大的天云宗是人家这只汪罩着的不成?
天云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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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特么的偶合啊!
……
“呵呵。”老李本身都笑得有点不美意义:“应,应当是偶合吧,呵呵。”
疆场中朗日酋长都懵逼了。
霹雷隆。
他冒死的挥动噬灵骨杖,好轻易那些丧灵虫有了腾飞的架式,然后毫无不测的就又是一道绿光射了过来。
放不出大招的感受真的是好憋屈啊!
他转向李守分,从喉咙里挤出声音道:“李宗主,这就是你所说的天云宗手腕有限?人家不出招,你们还要藏到甚么时候。”
朗日猛地转头,恶狠狠的低吼:“血蛮懦夫,是沸血部落的人到了!”
特别是林羽,现在的天凤统帅,想到之前连续串惊天的血战天云宗都在前面躲着看热烈就气不打一处来,十几万的天凤军兵士啊就这么报销了,如何能不心疼。
比起巫森来,具有噬灵骨杖加成的格里乌呼唤出来的丧灵虫更加可骇,那些金色的虫子身上充满了黑紫色的斑纹,一双双可骇的复眼内里爆着凶狞的光,满盈在半空中的时候天然披收回了一阵紫色的毒雾,不但能够杀伤人畜,更加能够对防备法阵产生激烈的腐蚀结果。
归正他向来没有搞清楚骨头到底是个甚么程度的选手。
震天的杀机染红了天涯,这边飞舟上固然只要几千人倒是冲出了千军万马的阵仗,直接杀入了敌阵,一片人仰马翻。
“甚么环境?”
噗嗤,噗嗤!
朗日晃了晃脑袋站稳了身形,上半身庞大的手掌狠狠的将骨头摈除开来,同时扭头怒喝:
但李守分却并没有活力的模样,反而长叹了一声,解释道:
甚么?
天云山上统统人都呆了。
这边天凤军很不爽的听着老李同道的忽悠,疆场中局势再生异变。
这天云宗如何就这么社会,气力比天凤军强到哪儿去了都不晓得,不但有这些可骇到要命的蚂蚁雄师,另有一只力质变态的肉身王者汪!
老李很难堪的抿了抿嘴:“阿谁……我说这是个偶合,你们信不信?”
“李宗主!!”林羽悄悄的咬牙转过甚来:“贵宗竟然有如此气力,为何当初不早日参战,我们既然已经缔盟,贵方的气度未免也太小了吧!”
“给我起!”
卧槽!
天云宗你们如许藏招真的合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