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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坟王》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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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西行一千五百里[第2页/共3页]

老板娘白了他一眼,拎起桌上的那只兔子便进了后厨。

老板娘瞧此人的穷酸气顿时没好气道,“弄是可弄,但这银子加上酒钱你得给一两银子。”

这一昂首,就跟那看热烈的荣铁衣给对上了眼。

而那年青公子哥,连入门都算不上的练气境初期,跟没练一样。

从断剑山走到了华阳城。

“长公子,离城里不过十五里路了,在这里歇息半晌让马儿歇会再走。”

二者实在是一样的,不过那大道的起点就不一样了。

只闻那肉香扑鼻,是让在场合有人的目光都装了过来,看着那老板娘端去了荣铁衣的那桌上。

而在她面前的这位少年,最多不过十七八岁竟然也是能有如许的剑鞘,顿时让他有些刮目相看。

一千多里路,经战大小十七场,敌手最低不过练气境,最高能有玄表情顶峰,起码不过一人,最多能有二十三人。

荣铁衣没有伸手出去拦,因为那张银票上边,鲜明有着三个大字,一百两。

“诶诶,老板娘,”老板娘方才回身便又被那人叫了返来,只见那人竟是从屁股后边拿出了一只野兔,死的。

那公子也不在乎,斜撇了一眼便就作罢,跟身边那保护说了句,“让那些人也出去歇会儿吧,这大寒天的,喝口酒暖暖身子。”

荣铁衣这顿时停下了手,小有吃惊地看着那公子哥,此人看着就是有钱得紧的模样,如何?还想尝尝我这野兔的味道?

一个是追随与六合相融,以身证天道。

时候垂垂畴昔,那一行人有了要走的意义,但也是在这个时候,荣铁衣的那只兔子给老板娘弄好了,端了出来。

那人见店中和缓,便脱去了身上的一件棉袄,又暴露了内里的另一件棉袄,看得那在背景砍柴的男人愣了一下。

堆栈的老板娘是个孀妇,长得算是镇上数一数二的美人,与本身的小叔子长年运营这家小堆栈,一向被镇上的百姓所诟病。

这些人中,荣铁衣能看出境地的就只要八人,地堂初期,中期。别的另有九人,看不出境地,但看模样也必定不是普通人,境地起码得在地堂顶峰及以上。

那年青公子也不跟这保护干脆,张嘴就朝那有些惶恐的老板娘道,“上你们这最好的酒来!”

堆栈里虽说人多,但倒是非常的温馨,只要那公子哥偶尔骂上两句,不过就是抱怨这鬼气候太冷。

荣铁衣从速地将见银票踹进怀里,冲着那公子哥抱拳笑道,“谢公子,谢公子。”

“啊,住,这,先上壶酒来吧。”

在华阳城外十五里处有一座小镇,镇外有一家小堆栈。

“小兄弟,你那盘兔肉我买了。”那公子哥从身边护从使了个眼色,也没等荣铁衣答复到底卖不卖,此人就走了畴昔,放下一张银票就直接端走了那一盘兔肉。

荣铁衣这赶快地就把头侧去了一边,现在深知世事险恶的他,可真不敢像前次打太子那样再去招惹人了。

而在这些处所做酒家堆栈这行的,见得最多的就是那些走江湖的人,江湖经历,经打不经打,那从刀鞘上就能看得出来。

“这...”那公子哥闻着那肉香是更加地嘴馋啊,赶紧从那要下口的荣铁衣道,“诶诶诶,那位小兄弟。”

有传言说是这小叔子与孀妇偷情,她丈夫发明了,后与小叔子将她丈夫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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