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我不吃猪肉[第1页/共3页]
“别惊骇,有我在,没人能把你如何样。刚才是我不好,脱手迟了。”林逸的一脸愧色,扫了一眼四周,只见一群穿戴同一玄色洋装的男人围了过来,很较着,这些人是刚才被打那人的保镳。
很快,全部酒吧便尖叫连连,一些躲闪不及的,直接被“人球”砸中,悲剧非常。
陆晓云换上办事员的衣服,在一旁端着果盘,号召客人,非常繁忙。林逸叫了一杯啤酒,细细咀嚼,眼睛却在左瞄右瞄,仿佛猎人般搜索着猎物。
“抱愧,我打了狗,向来不会问狗的名字。当然,如果你们这群狗腿子也想尝尝滋味的话,我包管让你们毕生难忘。”林逸攥了攥牵头,在其他处所,因别的事情,他或许还能容忍几分。
“如何了?帅哥,是不是被人家的仙颜惊住了?人家已经察看你好久了,固然你的穿戴比较另类,但你的能量很不普通呢!”胖女人舔了舔嘴唇,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林逸两腿之间的小帐篷。
后者的身材俄然一震,他成心披收回那股实在,就是为了震慑林逸,没想到,那股气势竟然被林逸一个眼神便轻松压抑,这类感受实在让他非常不舒畅。
“小逸哥哥,我好惊骇……”陆晓云突入林逸怀中,眼睛都已经哭红了。
四周喝酒的客人们都傻了眼,这个民工打扮的家伙到底从哪冲出来的?敢在望海酒吧打人,这家伙胆够肥的!
陆晓云赶紧从林逸怀中挣开,大声喊道:“风哥,事情不是这模样的,刚才阿谁周少趁着酒醉要非礼我,我哥哥是为了救我,才打了那些人。您不是说过,您会罩着我们这些临时打工的女孩,不让我们遭到伤害吗?”
但是,在这个鱼龙稠浊的酒吧里,有人敢动陆晓云,那就是奉上门来找死了!
“哦?听你这么说,那一会我们打起来,我得动手重一点了。”林逸淡淡的一笑,目光对阿谁风哥对视。
陆晓云话语刚落,那些小地痞们俄然大笑起来,阿谁叫风哥的男人先是嘴角微扬,很快便笑得有些癫狂。
很快,看场子的小 弟们全都跑了过来,竟有三四十人。看模样,这间酒吧也是某个帮派的财产。
那是个起码有二三百斤的女人,带着一头蜷曲的假发,雪 白的大饼脸上不知涂了多么厚的粉,肥厚的嘴唇旁挂着一颗硕 大的媒婆痣,痣上竟然另有几根毛!他喵的,长成如许,对得起上帝给她这本性别吗?
特别当他看到陆晓云竟然被林逸抱在怀中,他的火气更是难以按捺,冷声道:“这位朋友是混那条道上的?在我望海酒吧肇事,莫非是不把我们黑刀帮放在眼里?”
“唉,竟然被一群黑木耳鄙视了,看来这儿的女人眼里除了钱就是钱,长得帅都没吸引力了。”林逸叹了一口气,一副哀伤满面的模样。
林逸立即猜出这女人的目标,本来她把本身当鸭了。
陆晓云看到那人,神采俄然一变,低声在林逸耳边道:“逸哥哥,那人就是望海酒吧的副经理,人称风哥。他的人还不错,常常照顾我们这些临时工,不让我们受欺负。”
林逸话语一落,三四十个小 弟们立即骚动起来,甚么砍刀铁棍的都拿了出来,一副要把林逸大卸八块的模样。
这句话一出口,阿谁胖女人的神采立即大变,她冷哼了一声,恶狠狠地瞪了林逸一眼,气呼呼地转成分开。